为确保“十一”假期旅客出行安全,9月28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长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针对长春市重点区域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非法营运车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杨帆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长春市重点区域道,特别是长春站、长春西站区域内交通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者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便捷、安全出行环境。28日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6台,不合规网约车4台,纠正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20余件。
针对非法营运涉事驾驶员,将按照《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处以1万~5万元罚款;针对不合规网约车涉事驾驶员,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1万~3万元罚款,涉事平台将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处以5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十一”客流高峰即将到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提醒广大旅客:假日期间,从火车站区域往返市内,可选择乘坐轨道交通、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多种出行方式,请按照指示标志,到达指定候车区域按序乘车,不要轻易相信喊客揽客人员,一定要选乘正规营运车辆,注意出行安全。如遇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服务监督电话12328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在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时,请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长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也提醒广大出行旅客,有序到正规出租车停靠点乘车,主动前往正规旅店入住。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财产受到损害。
下一步,长春市公安局站前治安管理分局结合站区实际,联合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七大队,对站前地区乱象不间断持续打击,加大监控和巡逻力度,保障站前治安稳定。
来源:长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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