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病亡故,但在银行中尚有存款25万元,其家人想将存款取出,但被银行拒绝。于是大儿子作为原告诉至那丽法庭,要求继承母亲银行中的25万元。
黄某某和陈阿婆是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了三个子女,2020年1月,陈阿婆因病去世,其一家人料理完陈阿婆的后事后,又遇上了烦心事,原来,陈阿婆生前分别在两所银行里存有定期存款约25万元,于是,陈阿婆的家人带着她的死亡证明、户口本等佐证材料想去银行将钱取出来,但银行告知他们,陈阿婆的丈夫黄某某、婚后所生的三个子女均有权继承她的遗产,这笔钱不能随意由他们其中某人领取,除非有相关的公证处证明或者法院的判决书,确定了他们之间的继承关系后,才能将陈阿婆卡里的钱取出来。
“我们之前就去公证处问过了,如果要走公证程序,需要一笔不小的开销,而且还要全家都去钦州才能办”核算成本后,黄某某觉得全家都得去钦州办公证,耗时耗力耗钱,但是不办吧,25万可是一笔大钱,怎么才能拿出来?一时之间,黄某某一家不知如何是好。
今年9月,黄某某到那丽法庭寻求法律帮助,在听完黄某某的难处后,李作才法官建议他们一家达成协议后,再由法庭出具调解书赋予协议司法效力。
9月23日上午,在钦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那丽镇调解工作室内,黄某某一家早早的来到了调解室,承办法官李作才耐心地向他们释法,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陈阿婆去世后,其父母、丈夫黄某某、子女黄某威、黄某玲、黄某宁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陈阿婆的父母在早先年已去世,所以目前剩余其丈夫黄某某和三名子女对陈阿婆的遗产有继承权。经全家协商后,一致同意让平时主要护理母亲的黄某威继承这笔遗产,故在法庭达成调解协议书。黄某威拿着调解书,顺利地从银行中将25万元取出。
法官说法:陈阿婆死亡时,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所以其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遗产的分配规则,同一顺位的继承人一般应当以均等份额的方式继承遗产,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在这次案件中,因为陈阿婆生前主要由其儿子黄某威照顾和护理,所以在分配遗产是可以分配到更到的遗产,既是法律中权利义务相一致的体现,更是发扬中华民族赡养老人、扶助病残者的优良传统。
涉及到逝者的继承人如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中领取逝者的财产,首先,继承人可以公证处申请公证,证明继承人对于逝者遗产处理的意见,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可以拿着公证书及相关的身份材料到银行提取逝者的遗产;另外,继承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确认继承人们对于逝者遗产的分配方案,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件向银行要求提取逝者的遗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