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推进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部署后,在财政部的直接指导下,江苏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及国有资本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分离的改革要求,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通过组建省级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以管资本的方式,盘活挖潜存量资产,促进资产优化布局、高效配置。
江苏省财政厅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改革工作,多方开展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研究形成了“2+4+2”的制度体系,做到夯基筑台、立梁架柱,为改革奠定制度基础。
在顶层设计上,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组建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明确改革思路,搭建监管平台,做好总体规划。
在落地实施上,提请省改革领导小组印发《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江苏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明确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集体所有制企业资产清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推动省级部门、单位开展企业资产清查,制定所办企业改革方案,创新提出企业股权划转后出资人与监管人分离的过渡期制度设计,出台《关于明确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股权划转后有关监管问题的办法》,厘清省财政厅、省国金集团和原主管部门的监管权责,确保改革平稳过渡。
在长效监管上,制定印发《江苏省财政厅对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审批事项清单》、《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明细指标》,着眼建立灵活、高效、可控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和赋能企业加快完成改革任务,以管资本为主提高国有资产配置和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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