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9月24日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区长陈元华的提名:
决定免去
万 敏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聂亚男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徐 健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二、根据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延军的提名:
免 去
赵安清的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 命
何 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延军辞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9月24日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李延军因工作原因,本人提出辞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会议决定:接受李延军辞去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宜宾市南溪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何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1年9月24日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宜宾市南溪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何静为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检察院报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并转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来源:南溪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