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第3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39号》,涉及我市2家餐饮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化州市马仔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产品
(一)化州市马仔小吃店销售的“油条”(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3200665,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1年5月31日),经检验结果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马仔小吃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5040元。(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1〕271号)。
二、化州市百宝堂饮料店加工的“清热茶”产品
(一)化州市百宝堂饮料店加工的“清热茶”(抽样单编号:XC21440982603200681,规格型号:/,加工日期:2021年6月1日),经检验结果显示,对乙酰氨基酚项目不合格。
(二)化州市百宝堂饮料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元;
2.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罚没合计人民币10090元。(决定书编号:化市监处字〔2021〕272号)。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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