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晚,据“南通发布”消息,近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依纪依法对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违法问题调查处置,同时开展问责调查。有关处理情况如下:
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由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施某某,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陈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钱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组织处理。小海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主任邢某某,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沈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月16日,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9月15日,我区小海街道综合执法队协管员吴某,在管理流动摊点过程中行为粗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恶劣影响。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被迅速送往医院全面检查。我区相关部门及街道领导赴医院看望慰问并致歉。管委会成立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当晚,公安机关已对吴某依法处置。区监察工委已立案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我们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感谢并恳请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同日,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吴某被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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