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通告,郑州财经学院因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规被罚款49.82万元。
郑城综罚决字[2021]第2125001号处罚决定书显示:郑州财经学院因江山路东科技路北,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擅自施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开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其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第(六)项、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9.82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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