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公安局现已发布2021年汕尾陆丰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0名公告,具体公告内容详见正文。
一、招聘详情
本次共招聘陆丰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180名(详见职位表),招录后由单位分配到具体部门,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基本要求
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5年9月19日至2003年9月18日期间出生);
性别要求:男性;
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其他要求: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优先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所需材料请查询公告原文了解。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日至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陆丰市公安局大门左侧。
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体能测评对象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2、测评项目
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其中:纵跳摸高(高度标准≥265厘米),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1次;男子10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
3、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体能测评只组织1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据招聘岗位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结果,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按相同分数入围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流程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考察环节,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陆丰市公安局按陆丰市编制管理部门印发的《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的暂行办法》(陆机编〔2014〕7号)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六、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由陆丰市财政保障,每月工资为3000元至5300元不等(包含“五险”,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医疗、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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