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9月16日,上海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助推上海超大城市公共安全治理相关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由窨井盖
辐射至城市公共部件安全
针对城市治理中的窨井盖乱象、“窨井吃人”危险频发,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4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井盖治理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又称“四号检察建议”),以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上海市检察院积极行动,全面调研该市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以及窨井盖等城市公共部件监管模式,主动加强与平安建设、依法治市机构及成员单位的联动协调,向井盖权属单位释明法律责任,形成治理共识,从源头上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在此基础上,将法律监督覆盖面由窨井盖治理辐射到了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推动提升公共基础设施监管治理水平。
上海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今年以来,已批准逮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53件73人,起诉133件174人。《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普陀、嘉定区检察院分别起诉了全市首例妨害安全驾驶犯罪、危险作业犯罪案件。
与此同时,上海市检察院与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协商,将涉窨井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写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破坏窨井盖行为涉嫌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后果,提升案件移送的规范化水平。
以法治化方式
推进公共安全治理
今年6月,上海市检察院牵头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城市公共安全问题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四家部门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组建市、区两级联络员队伍,现已召开联席会议39次,宝山、金山等9个区会签了多部门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上海市“一网统管”的数据优势,针对窨井盖、高空抛(坠)物、盲道、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毁损、破坏等情形,检察机关可以实时共享城市网格化案事件基础信息和处置情况,对重特大案事件检察机关及时跟进,对一个时期区域内的突出问题,各部门则依托各自职能共同研究系统性的解决方案。目前,上海市检察院和全市16家区检察院均已和城市运行管理部门建立起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信息对接机制。此外,四部门还建立了重大案件线索移送和调查取证协作机制。
《意见》提出要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检查。今年7月至8月,由检察机关牵头,四部门联合开展了“守护群众脚底下安全”专项活动。全市共开展联合专项检查42次,发现涉窨井盖等各类公共安全类问题32项,目前已逐一推动解决。
在专项活动中,检察机关还通过分析个案问题的原因,了解公共安全治理的难点堵点,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主动疏解安全风险隐患。各区检察机关向涉案单位、行政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0份;同时落实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共向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移送线索25件。被监督单位也主动排查风险、开展整治,共同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安全风险,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上海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