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封面新闻报道的消息称,四川达州外国语学校禁止学生带牛奶入校,学生被迫蹲在校门口喝下大量牛奶。
此消息公开后,网友和家长们纷纷表示,学校的这样的规定实在欠妥,也有事发当地的校外超市的提供了消息,据说学校内设有商店和超市,经营商店和超市的老板都是有关系的人,一般人是拿不到这个经营权的,对于这样的说法,虽然没有得到校方的确认,但是,根据我们身边的学校状况,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消息的肯定性至少在80%以上。
学校的食堂、商店、超市等经济实体,教育部曾颁发过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校内食堂、商店提供的食品和商品质量,对其经营权有过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学校一律采用招投标方式对外发放经营权,但是,自实施以来,很多地方都在反应当中存在很多暗箱操作,虽然,这些都是民间的说法。
小编的观点,无论经营权归谁所有,学校不允许,更不能主观保护其经营收入,应该站在优惠学生,给学生提供优质的饭菜和商品的立场上,合理制定相关规定。
以上的消息当中,与达州外国语学校有着相同情况的学校实在太多,但无论怎样,如果校方做不到以下几点,那么,学校就有恶心保护校内商店以及食堂经济收入的嫌疑。
第一、校内的商店、超市、食堂所定的价格不得高于校外的相同商品价格。
有的校内商店售卖的商品,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故意提高价格,理由是校内商店缴纳的租金高于校外,理应适当提高零售价,保证商品的利润空间。同样的商品,学生却要花高价购买,校方对这一现象也睁只眼闭只眼。学校应该明确规定,校内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校外。
第二、学校不得制止学生自带校外购买的商品入校(对学习有害的商品除外),特别是食品。
很多家长为了孩子的健康,都喜欢让孩子带着自己做的,或者家长购买的食品到学校,不包含零食,有的学生离家比较远,回家吃饭不方便,为了不影响学习,通常选择在校内吃饭,这样的话,家长做给孩子的食物就应该允许带进校园。
学校不应该禁止学生带这类食品进入校园,学校不可能禁止学生在就餐时间吃东西的,那么,学生自带的饭菜为什么就不能吃呢?难道只能购买校内食堂或者商店的食品?
第三、学校不得规定使用指定购买渠道的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具。
我的孩子读小学的时候就遇到这样的事情,班主任吩咐学生购买一本学习资料,而这本学习资料购买渠道很多,但是,学校明确规定必须在校内的某某超市购买,而且还规定学生拿着购买收据接受检查,校外购买的一律没收。
【结语】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自由市场,给孩子提供方便是好的,但如果利用这一点作为牟取暴利的途径,那就应该及时打击制止。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