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看过这个视频。一位采耳大妈坐在街边,左手拿着写有“专业掏耳朵”的牌子,右手拿着采耳工具抠脚,动作十分娴熟。拍摄者龚先生称大妈抠了有四五分钟,很担心不放心去她那采耳。视频发布到网上后,大妈被网暴,儿子拒绝相认,生意一落千丈,每个月几千块的房贷也无法偿还。
大妈称自己行为确实不雅,但并未使用掏耳工具抠脚,龚先生未经自己同意上传视频对自己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后龚先生向大妈道歉,抠脚的东西只是敲打叫卖工具,并非掏耳朵工具。
#法仪说法#
初次看到大妈抠脚的视频,确实让人感到恶心,掏耳朵专业的大妈却在街头当中抠脚四五分钟。龚先生随手拍摄的一段视频,没想到却把一个大妈推到了风口浪尖,网友纷纷指责大妈。
然而,事情的真相却让人感到诧异,大妈抠脚是事实,但所使用的工具并非抠脚专业用具,只是招呼买卖的敲击工具,这也就证明龚先生在为求证的情况下发布大妈视频内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大妈不原谅龚先生,不接受他的道歉,龚先生由此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的。
至于能不能算是侵犯大妈名誉权的程度,还需要考虑,但龚先生的行为一定是侵犯大妈个人肖像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拍摄、公开、上传或者使用他人肖像进行牟利的,都构成肖像侵权。
龚先生在不具备法定权利的情况下,未经大妈的允许就将大妈的完整相貌上传到网络,也没有经过任何技术化处理,使得人们能够将视频中的抠脚大妈与现实中大妈身份进行联系起来,由此龚先生已经侵犯大妈肖像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大妈不接受龚先生的道歉,在法律上可以要求他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大妈肖像被侵权的损失能够用她每天掏耳朵的收入来计算。
说实话,脚痒起来真的是非常难受,恨不得砍断脚板。大妈的行为确实欠妥当,但龚先生的行为是很明显的违法。正如大妈所说,我连抠脚自由都没有了吗?大妈抠脚,舒服了脚,却怀疑了人生!
龚先生的事情就是在告诉我们,不要一叶障目,在未了解事情全貌的情况下作出判断,否则自己的一个小行为,给别人能带来致命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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