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一部分地区,正在推行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什么是“一肩挑”?顾名思义,就是一人兼任两个职务。具体而言,在现实生活中,就是采取副镇长兼任派出所所长的形式,实现行政职能的优化和整合。
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并不是说说而已,比如,河南省永城市,就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派出所所长全部兼任乡镇行政副职。也就是说,永城市所有的派出所所长,同时都还有另一个身份——副镇长或副乡长。
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有什么利弊?能全面铺开吗?
首先,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好处是明显的。主要的好处,就在于能实现行政职能的整合和优化。大家都知道,派出所是一个派出机构——由县级公安部门派出。因此,派出所的上级,是公安局而非乡镇党委政府。作为派出机构,派出所虽然服务基层发展,但主要听令于公安局。这就使得派出所和乡镇政府之间,有时候容易出现政令不畅的情形,就是因为存在沟通层级不一样。
实行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虽然没有改变派出所的“派出”属性。但是,乡镇副职兼任派出所所长,这就使得乡镇党委政府更容易协调派出所参与到社会治理中。现实生活中,一部分地方推动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主要也是基于这个目的。
其次,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也有弊端。为什么?这是因为在基层,很多乡镇党委政府之所以愿意推动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能够让派出所的工作力量更多地为乡镇所用。比如,乡镇党委政府更多是希望派出所能在乡镇征地、拆迁等工作上给予更多支持,但这又有可能造成警力的滥用。
因此,从公安局的角度,并不一定希望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一部分地区,公安局推动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试点,目的其实是希望通过此种形式,改进乡镇派出所警力薄弱的窘况。但是,乡镇工作力量本身很紧张,即便实行了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乡镇也难以拿出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来支持派出所的工作。
总之,从目前来看,副镇长和派出所所长“一肩挑”,虽然一部分地区在试点,但是,全面铺开和实施的难度比较大。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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