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的薛伟幸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被对方当事人持枪袭击,遇害身亡。根据媒体披露的消息,他从2017年开始执业,年仅30岁。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发生枪杀案?罗翔老师说:“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每个人心中都藏着一个张三。”安全是每个人的希望,但不安定的因素也有可能随时出现在我们的身边。
在本案中,薛某幸曾接受四位申请人的委托,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雷某公司及雷某名下银行存款。雷某疑因工程合同纠纷,而持枪杀人。这一次凶手的暴行,让人防不胜防。前有北京男子枪杀法官事件,现在又有枪杀律师事件。律师因为职业的特殊性,常年与利益纠缠,与冲突为伴。
记得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律师是个高危职业,案子处理不好,自己的当事人不满;案子处理太好,对方的当事人不满。但是不能忘记,守护正义的人,也需要正义的守护;维护安全的人,更需要安全。
中午在网络上了解到了关于薛律师的更多情况。他是91年生人,今年才30岁,刚买了婚房,准备和女朋友结婚。他的被害,是一整个家庭的崩塌,至少他的父母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之痛。作为同行,就我个人言,法律是我热爱的,但律师真的只是一份我的工作。在现实情况是一些委托人对律师的期待值过高,把律师完全看成“救命稻草”,认为律师能够帮他们办妥一切。在出现不是当事人所预料的结果时,便认为律师没有尽职职责而怀恨在心,甚至行凶报复。不知不觉,律师在中国已经成为高危行业,一个是高强度工作导致猝死,一个是被当事人无情杀害。但只有用正确的态度去对待律师和法官们,才能真正建成法治社会。
当然也注意到这样一种观点,有人说“律师对方收了钱,没有办事等等”,在事实还没有查清楚之前切勿乱敲键盘,给当事人的家属造成二次伤害。仅从行为来看,雷某用枪射杀律师,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从网络上流传的视频来看,其在案发后抢劫一辆白色5系宝马小轿车逃离现场,那么其持枪劫持车辆逃窜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一般来说,如果行为人持枪械抢劫的,就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在我国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事件中雷某非法携带枪支进入公共场所,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也就是说雷某构成数罪,应予以并罚。
此类恶性伤害事件,如果不予以严惩,将会让无数律师心寒。正如律师协会发布的声明一样,律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肩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责使命,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报复、伤害律师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所以,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他还要为其持枪杀人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所有人而言,我们都无法预知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任何报复、伤害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