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的批复
国函〔2021〕88号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修改稿)》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着力在落实落细上下功夫,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三、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对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化改革开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确保《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方案》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方案》实施的协调指导,在规划编制、体制创新、政策实施、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牵头制定东北全面振兴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工作落实。要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媒体相关解读及报道: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宁吉喆此前表示,随着企业向北投资增加,所谓投资不过山海关逐渐成为历史。“十四五”时期,东北全面振兴将形成新突破。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的重要政策文件,下一步将不断完善东北振兴的政策体系,推出更多政策举措和工作方案,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进展。
国家发改委此前组织召开的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要求,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站位,推动“十四五”东北全面振兴开好局起好步。要完善工作机制,在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发挥好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地方与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紧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政策文件以及专项规划方案、年度工作要点等明确的重大政策、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要着力加强民生保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关于东北地区国企改革,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王世权日前表示,近年来,东北地区国企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有不少“硬骨头”要啃。应紧密结合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两个点值得一提。
其一,优化营商环境是重点。
破解“投资不过山海关”,一个很重要的手段就是优化营商环境。
在8月23日的会议上,李克强提到,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放水养鱼”,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在9月13日公开的批复中,“优化营商环境”仍是内蒙古及黑吉辽三地需要关注的重点议题。
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在《党领导东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历史经验与启示》一文中曾提到,针对东北地区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完善机制、改进服务。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压缩企业登记、项目审批等事项时间等。
“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混改,引导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价值链关键业务上开展重组整合,提高企业竞争力。”
其二,批复中明确要求,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
其三,批复中还提到,“从推动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出发”“着力构建区域动力系统”。
多年来,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4个中心城市经济总量约为东北三省的一半,是东北经济的基本盘和主引擎。
如何理解高层提到的“区域协调发展”?
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到,通过近20年的振兴实践,得出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必须坚持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工作中,东北三省一区和有关部门注重提升重点区域辐射带动能力,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系统。”
国家发改委牵头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
国务院的批复中还提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承担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托“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谋划,牵头制定东北全面振兴年度工作要点,压茬推进工作落实。
“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是今年2月正式成立的,意在“加强对东北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根据官方披露,工作机制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能源局、国防科工局、林草局、铁路局、民航局、国铁集团、开发银行等部门单位和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及大连市人民政府组成,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东北振兴省部联席落实推进工作机制第一次会议。会议披露,工作机制召集人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
编辑:沈阳生活圈i
来源:沈阳生活圈i、沈阳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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