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贡日报报道,在高度实施社交隔离的区域,除了调减电费、水费之外,减免房租是许多劳工所期待的。但要实行,必须得到国家的支持和房东的同意。
胡志明市一个出租房区域,民众正在领取慈善企业提供的蔬菜。
当媒体提出“为疫区租客减免租金?”的问题时,很多专家一致认为,“需在约6个月内对疫区租客减免租金,同时提供基本开支辅助”,以创造条件让他们遵守“绝对不外出”的规定。
房东与租客分担困难
对于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委员、国民经济大学副校长黄文强在许多疫区居民因陷入困境而离开居住地返乡避疫的背景下提出的“减免房租”建议,很多读者表示赞同。此建议的核心是帮助在南部多个省、市谋生的劳工(大部分是自由劳工或工人,他们工作的公司、厂房因疫情爆发导致须停业,致其失去了收入来源)放心留在居住地,从而避免疫情传播的风险。
黄隆森读者说:“我欠了两个月的租金。我租用的房子共有两对夫妇和4个孩子居住,租金每月为400万盾。当我们有工作时,收入比较稳定,足以支付房租。但我们已经失业2个月了,没钱缴交,而房东也没说调减。若疫情再延长两个月,我不知道从哪里赚钱来付房租,但现在搬出去是不可能的,因为本市正实施社交隔离。”
陈芝读者对上述的观点表示赞同,并叙述对房客与房东都“进退两难”的情况:“在我的租住区共有20个房间,每个房间的每月租金从200万盾减为150万盾。到第二个月,租客向房东提议调减一半租金,但房东拒绝,只能像上个月一样调减50万盾,因为房东说还要付银行利息。至今,只有2个房间有人住;其余的18个房间的租客因为没钱租,而已退房返乡,导致房东不仅拿不到七成租金且失去了近乎所有来自住房的收入。”
国家应该辅助房东
从陈芝读者的故事来看,不少观点也认为,对于这一情况,只能“呼吁房东减或免租金”,同时还要考虑房东的合法权利。因为不少房东也须向银行贷款投建租房才能获利。
许多经济专家在分析上述问题之后达到的共同观点是从相似的角度来看,租客及房东都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受害者,都需要国家的辅助。有房间出租的勇英读者透露:“大多数房东都为租客调减了一半租金。我也希望能够全免,可是我每月还须支付贷款利息(以前在买地、建房出租时向银行贷款)。对于此情况,为何不建议银行免息及延期还债,让我有条件更好地关照租客呢?”
志仁读者认为,应该明确地规定租金减额,同时国家也应该对房东调减电费、水费、电信费,辅助降低银行贷款利息、延期还款等。“只有这样做,减免租金的建议才真正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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