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邱某诈骗1700万元,在10个月时间内花费300多元嫖娼,与160多名女孩发生关系。银行员工邱某高利贷越滚越多,无力偿还,开始以银行理财形式诈骗,并以所谓的明星身份进行包装、推销,使得众多女孩上当受骗。
邱某交代:1700万全部花完,转账形式大概260-280多万,现金大概二三十万,总金额在300万左右。在10个月的时间里,见了160多个女孩,300万的巨额资金用在了嫖娼消费。(来源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法仪说法#
邱某真的是个“人才”,10个月时间内花费了300万嫖资消费,还不包括与160多个被骗想做明星梦的女孩们,他的身体和勇气真的是常人所无法匹及。花钱的时候确实是爽,但被抓后就要后悔了。
在法律上,邱某花了300多万找小姐,虽然数额巨大、人数众多,但这也不属于刑事犯罪,只属于一般的卖淫嫖娼的治安违法,只不过这个嫖资数额有点大。
这160多个想做明星梦的被骗女孩们,也不能去告邱某构成强奸罪,因为他们在发生关系的时候没有至少欺骗,对发生关系的事情没有认识错误,只是对动机产生了认识错误,以为邱某真的是大老板,和他发生关系就能成为明星,这种认识虽然被骗,但不能属于强奸或者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一种财产犯罪,只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实施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认识错误,他人基于这种认识错误处分了自己的财物。
这就是160多个女孩不能告邱某诈骗罪的原因,因为“性”不属于财产。但是对于被骗的1700万来说,这就是典型的诈骗罪,而且是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他通过银行理财的方式,从客户手中诈骗了这些钱,并用于嫖娼和生活,属于诈骗罪既遂。
根据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数额特别巨大的大致数额为“二十万元以上”,因此,邱某最终至少会被判刑10年,还要被没收财产。
邱某是真的“强”,有能力骗到1700多万,全部花光,花嫖资300多万,与160多女孩发生关系,不是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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