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的肉被切割成2000块以上,内脏、骨骼、头颅、衣物分开包装,抛至南京市区八个地点以上。
杀人后分尸是一件非常常见的事情,但是出于心理承受能力和条件的限制,一般尸块的数量会控制在10块以内。而本案凶手手段极其残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但终因毫无线索,南大碎尸案至今仍是一桩震惊世界的悬案。
一、南京多地惊现大量尸块!
1996年1月19日。
南京新街口华侨路某建筑工地的垃圾堆附近。
一位打扫卫生的妇女捡到一个塑料袋,袋中装有约重0.8kg的大量肉块,但是捡到的这位妇女并没有多想,只是以为是别人随手扔掉的猪肉,便继续干着活。
但是随后,她又在大涧银巷13号垃圾堆发现了同样装有大量肉块约重0.7kg的塑料袋。而她在这一份里发现了有三根疑似人类手指的肉块,察觉到问题的她当即选择报案。
而这,只是一个开始。
1月19日周五上午接到报警后。
南京市警察局立即与环卫部门取得了联系,作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搜査垃圾点的指示,而这次搜查又在南大南园小粉桥路段四个小区门口的垃圾箱内分别发现了两个旅行包和两个垃圾袋。
垃圾袋里装着的,和之前那位妇女发现的一样,也是大量尸块。
而旅行包里则主要是内脏,根据当时的一些说法,凶手将死者的肠子沿着旅行袋的底部来回直线型排列,可见凶手有着极强的心理素质和解剖分尸经验。
等到了1月20日,警方又分别在南大校医院汉口路小门后、天津路门内计算机房中心旁(现消防大厦后)树林、南大天津路校门口的马路边、南大校园体育场的树洞内、水佐岗某垃圾桶等多处发现了大量装有尸块和死者衣物、床单的旅行袋和垃圾袋。
更诡异的是,很多地点会在搜查后再次出现装有尸块的袋子,这说明,凶手仍在持续抛出死者的尸体,这简直是一种挑衅和侮辱!
二、死者其谁?
1996年1月10日,星期三,刚入学南京大学3个月的刁爱青请假并在晚饭后独自出门离开学校。
有相熟的同学表示,她最后一次看见刁爱青是在南大边上的青岛路,当时刁身着一件十分醒目的红色外套。
此后的9天时间里,刁爱青仿若人间蒸发一般,不见踪影。
直到1月19日清晨,她的尸块陆续出现在南大附近的各个地方。
此案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南京警方高度重视,迅速以南大为中心,对可能的作案地点和作案人群进行了详细的排查,并在社会上广泛收取信息,但是第一作案现场迟迟无法确认,纳入嫌疑的可能凶手也因为证据不足而被一一排除。
尽管这起案件最终搁置成为一桩悬案。但是关于刁爱青死因的猜测却至今没有停止过。白领心理变态的目标、高层争斗的牺牲品、神秘重金属的爱好者、邪恶祭祀活动的祭品,社会上关于这起碎尸案件的传言开始越发神乎其神,阴谋论和玄学猜测一时甚嚣尘上。
但是现实呢?刁爱青本人只是一个相貌平平的普通苏北农村女孩。
当你看到她的照片时,或许你所有的猜测就会一时间烟消云散,因为看起来,她似乎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
那么凶手究竟是谁?又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起了杀心呢?
其实根据南京警方当时掌握的线索出发,已经对凶手进行了一个最基本的犯罪侧写。
比如凶手一定是独居,否则处理尸体时一定会被发现。
还有凶手一定具有一些解剖或者屠宰的知识和经验,身份很可能是警察、军人、屠夫、医生或者大学教授,而且岁数应该在30岁以上,因为不管是普通人还是年轻人,要么心理素质和知识体量上跟不上,要么无法做到这么干净细致。
但是凶手的动机迟迟无法得到有效拓展,因为无论是财、色还是情,刁爱青其人似乎都不具有这样的条件,而且她来南京不过3个月,尚未建立有效的社会关系网络。
二十年后的2016年1月19日,可能早就被遗忘在历史长河里的南大碎尸案被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博的一则消息带回了公众的视野,该微博明确表示:
根据《刑法》第88条的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南大碎尸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决不放弃。
愿历史,将会还受害者一份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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