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力群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一审开庭!
2021年8月31日,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徐力群受贿、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9年上半年,被告人徐力群利用担任固原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中卫市委副书记、市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的职务之便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19次收受或索取财物折合人民币695.0928万元、美元1万元。同时指控,2000年10月左右,被告人徐力群收受了王某某赠送的一把单管猎枪、50发猎枪弹及两块黑色铁制空弹夹。2020年10月,徐力群将上述单管猎枪等物品交给张某保管,后被查获。
综上,公诉机关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请追究被告人徐力群的刑事责任。鉴于徐力群积极退赃,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力群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力群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择期宣判。被告人家属及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
通报丨宁夏一干部被开除公职
日前,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监委对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杰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胡杰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胡杰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淡薄,医德医风不正,放弃自身修养,道德底线失守,无视国家法律,大搞权钱交易,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胡杰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清廉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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