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林业局
林字建〔2021〕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405号建议的答复
廖家月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至100元/亩”的问题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公益林补偿问题。近年来,我局多次会同省财政厅直接向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国家部委局以及省委省政府汇报争取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或通过在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建议和提案,呼吁中央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通过不懈努力,我省自十八大以来的9年间有6年提高了公益林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十八大前的5元/亩提高到了15元/亩,提高了2倍;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十八大前的10元/亩提高到了18元/亩,提高了80%。此外,部分市县还对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进行了配套补助,大幅提高了国家级、省级公益林补助标准,如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省级以上公益林标准已提高到80元/亩。但是,由于我省是农林大省、人口大省,公益林补助范围广、资金需求大,加之减税降费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财政增收动力减弱,持续低增长已经成为新常态,特别是2020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影响,全省财政形势更为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步将公益林补助标准提高至100元/亩难以实现。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省财政厅积极研究政策措施,综合考虑财力水平和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公益林补偿标准。同时,我们还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和资金支持,请求中央加大对我省公益林的补偿力度。
二、关于“简化公益林调整程序和步骤”的问题
目前,公益林调整的批复主体法律已有明确规定。按照202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级公益林调整需报国务院同意并公布,地方级公益林调整需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并公布。公益林调整程序国家也早有明确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第十九条规定,“国家级公益林的调出和补进,由林权权利人征得林地所有权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上报的调出、补进情况进行查验和审核,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以正式文件进行批复。其中单次调出或者补进国家级公益林超过1万亩的,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审定。”按照惯例,我省省级公益林调整程序均参照国家级公益林调整程序执行。鉴于新森林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规定的调整批复主体不完全一致,国家将制定基于新森林法的国家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我省也将制定基于新森林法的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下一步,在相关办法制定过程中,我们会认真研究您的建议,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充分采纳您的建议。
三、关于“在公益林区进行低效林改造和营造新树种,在做好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可适当进行集约整地”的问题
按照新森林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当有计划地……对公益林中生态功能低下的疏林、残次林等低质低效林,采取林分改造、森林抚育等措施,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在符合公益林生态区位保护要求和不影响公益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科学论证,可以合理利用公益林林地资源和森林景观资源,适度开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利用公益林开展上述活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2017﹞34号)的相关规定,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打枝、采脂、割漆、剥树皮、掘根等行为;除自然保护区林以外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级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但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规定。根据相关技术规程,公益林中的无立木林地、疏林地、林中林缘空坪隙地,可采取混交模式进行人工造林、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者封山育林等措施增加森林植被,提升生态功能,但严禁采用炼山、全面整地等作业方式造林更新。
道县现有一级国家级公益林约11万亩,分布在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及其附近,应进行严格保护,原则上不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二级国家级公益林约81万亩,分布在都庞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潇水两岸、双牌水库两岸和全县的荒漠化地区;省级公益林约14.20万亩,分布在高速公路两旁以及未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的荒漠化地区,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中除自然保护区林以外的公益林可以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18337.1)、《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和《湖南省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导则》等相关技术规程开展提质改造等生产经营活动。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林业局
2021年5月12日
来源:湖南省林业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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