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在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工作的基础上,将于9月1日推行交通事故证据网上查阅。
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的主要内容
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事故当事各方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事故处理网上服务。
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的查阅范围
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在收到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互联网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现场图、现场照片、勘查笔录、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模拟实验笔录以及机动车保险单、当事人驾驶证、事故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等9项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以及涉及敏感案事件的不提供查阅、复制。
互联网交通事故查询服务的业务流程
1、用户发起申请(查阅主体限定为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死亡事故当事人近亲属及其代理人。查阅范围仅限于江西省境内发生的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2. 审核申请信息。
3. 制作凭证并维护材料。
4. 部门领导审核(证据材料需要办案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自动交换到互联网平台)。
5. 用户网上查询。
监制/周 平
审核/刘 军
来源/支队事故处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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