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棒!我们学校好漂亮!”“真气派呀,校园这么大!”刚刚踏进柳州市柳江中学新校区的高一新生带着行李一边往宿舍赶,一边发出赞叹。备受期待的新校区,他们成了第一批使用者。
8月28日上午,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举行了隆重的揭牌仪式,柳州市副市长卢柳屏,柳州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旭阳,柳州市柳江区委书记玉秋静等领导和相关人士到场,和教师代表一起共同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柳州市副市长卢柳屏认为,柳江中学岜公塘校区的启用,是柳江区教育发展史、也是全市高中教育发展史的一件大事。希望柳江中学把握发展新机遇,突破发展新理念,谋划发展新格局。着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着重推进办学与培养模式改革,探索高品质、特色化发展;着力适应融入新高考改革,为柳州高中教育成绩保持领先作出新的贡献。
柳州市教育局局长潘旭阳在致辞中表示,柳江中学创办于1951年,历史底蕴深厚,为柳州培养了众多人才。岜公塘校区占地326.24亩,集图书馆、体育馆、实验楼、艺术楼于一体的现代化校园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柳江中学迎来了焕然一新的办学面貌。这对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推动柳州高中教育改革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希望柳江中学全体师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揭牌为契机,严格按照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标准和要求,严谨治学、严谨治教,把柳江中学创办成管理一流、质量上乘、特色鲜明的优质高中。
柳江中学校长郑文勇介绍,新校区依山傍水,坐落在柳江体育公园和岜公塘湿地公园之间,周围是两座山峰,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与精心构建的美丽校园相映生辉,17栋建筑楼宇拔地而起,3块运动场地破土而生。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建设投入5亿元,堪称大手笔。
揭牌仪式后,各路嘉宾兴致勃勃参观了这个崭新的校园。大家发现,走在这座中学的感觉,仿佛置身一所大学一般,校园宽广,视野开阔。尽管眼下还有一些环境收尾处理,但是精心栽种的绿植和草皮都在预示着今后的高颜值。平整的塑胶跑道,标准足球场以及篮球排球场地,还有艺术场馆等,都透着高端大气范儿。两个大型食堂,很是敞亮,桌椅上看去都很舒适,门口摆上了红色地毯,一派喜气洋洋。
作为柳州重大项目之一,该校分两期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约10614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3栋教学楼、1栋体育馆、7栋宿舍楼、1栋综合楼、1栋实验楼、1栋艺术楼、1栋食堂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目前,新学校已投入秋季学期使用,高一的学生将在这里开启高中新生活。
据了解,该校投入使用后办学规模将达到100个班,可容纳5000名学生就学。新学校可满足周边适龄学生的需求,为他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另外,该校周边还有柳江区教育幼儿园、思贤小学和思贤中学,良好的配套将给周围居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这也是柳江区加强新城区学校规划建设工作,持续加大投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成果。
今妹表示
真是好高大上的学校啊~
欢喜!!!
同学们加油哦!
新学期里要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哈!
不过今妹提醒广大学子们
开学在即
2021年秋季新学期
有哪些教育政策正式实施?
快跟今妹一起来看看吧!
9月1日起,这些教育政策正式实施!
1.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5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 (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具体内容中明确: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教学活动,不得仅以品牌输出方式参与办学,并应当经其主管部门批准。
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以管理费等方式取得或者变相取得办学收益。
2.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5+2”全覆盖
7月13日下午,教育部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有关情况。教育部基础司司长的发言明确:今秋推行一校一案课后服务,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
会上具体提出:
课后服务要全面覆盖,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一校一案”制订完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
学校要广泛深入宣传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和服务特色,使家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安排,积极引导有需要的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要保证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家长接孩子还有困难的学生,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3.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性侵害
6月1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时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了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规定》中第三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性骚扰工作机制。
学校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并制止教职工以及其他进入校园的人员实施以下六类行为: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4.保护未成年人远离欺凌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了欺凌的概念,要求学校应当定期针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并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以下五类欺凌行为: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此外,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附则中对校园欺凌做了定义,叫“学生欺凌”。
图片来源:《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专门对学生欺凌怎么防治做了规定,比如建立防控机制;对教师、学生进行防控校园欺凌教育和培训;加强家庭教育指导;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工作等。
对于学生欺凌,学校应当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安全。
5.禁止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答记者问,其中解答了有关“《规定》主要保护学生的哪些权益”等问题。
《规定》要求,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出发点是保护学生隐私和自尊心,减少攀比、避免歧视,缓解应试压力;但是同时规定学校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6.禁止手机带入课堂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与“五项管理”的要求也逐项进行了衔接。其中规定学校对手机管理的权限,明确规定除教学需要外,禁止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进课堂。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条对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的使用作出要求:
秋季开学后,
除教学需要外,
不要再让未成年人带手机进课堂了哦!
7.学生课间休息的自由不容侵犯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发布了中小学生课间“休息令”:
第八条 学校不得设置侵犯学生人身自由的管理措施,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曾对1908名中小学生家长进行过一项关于“课间十分钟”的调查: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调查显示,77.2%的小学生课间十分钟很安静,初中的比例为69.8%。在小学,课间可能变成了“不出教学楼”“不能跑跳”。在中学,课间总是拖堂,直接就连到了下节课。大多数学校还都安排了课间值日生,最重要的工作是制止同学们喧哗、跑跳、打逗。
该条措施的实施,一方面是为了缓解中小学生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彰显了国家全面推动“素质教育”的决心。
8.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信息报送
图片来源:教育部官网
6月3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定期视力监测主要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切实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视力监测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本地学校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相关信息数据报送工作,依托全国学生体质健康上报系统,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分别报送一次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春季学期单独报送,秋季学期与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数据一并报送。视力监测结果填报数据主要包括中小学生左眼裸眼视力、左眼屈光度、右眼裸眼视力、右眼屈光度。
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结果数据报送工作从2021年秋季学期实行,今后每学年春季、秋季学期都应分别报送。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巴方
综合中国教育部 中国政府网 教育部官网
值班编辑|王 韬
值班主任丨何继权
值班编委|王小丁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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