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王室的衰微以及各诸侯的崛起,为了在乱世之中求得生存、扩大自己的势力,诸侯国们纷纷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展开内部改革,共同塑造了一个以变为主的时代。
在所有诸侯国的政治变革之中,又以商鞅在秦国的变法活动最为彻底,将秦国从原先一个东方六国不愿与之为伍的国家转变成了七国争霸最后的胜利者。可以说,商鞅变法极大影响了秦国的命运。而在商鞅变法当中,对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又是重点内容,其中对于土地归属权的变化更是值得探讨。
一、特殊的时代使秦国走上了变革之路
1、井田制天然存在很大弊端
最早在商朝时期,我国就已经出现了井田制度,是一种我国早期的土地国有制度。直到周朝之后,这一制度变得愈发成熟,同时在周朝特有的分封制下得到了很大发展,共同造就了周天子“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得至高无上的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一制度却开始显现出许多难以解决的弊端。
首先,在井田制下,全国的土地都呈现出一种多级占有的状态。作为天下共主,周天子主要通过向他人分封土地的方式来加强自己的统治。
但在这种分封制度下,其实诸侯的土地是天子的,大夫的土地是诸侯的,士人的土地是大夫的,从而造成了土地本身所拥有权上的混乱。此外,在这种分封制度下,普通民众是被作为土地的附属品来看待的,几乎完全没有自主权利。
其次,在采用分封制的情况下,虽然周朝在名义上的统治范围增加了许多,但在古代交通不便、经济落后的社会环境当中,各个地区在制度和措施的执行上不可能保持绝对的一致。
比如在河南一带的平原间自然可以规则有序地划分田地,但在崎岖险峻的西南山地之间,土地划分则又是另一种方法,最终使井田制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其实并不完美。最后,当时的土地之间还出现了许多杂细的分类,如“公田”与“私田”,“国”与“野”之分。前者会导致土地所有权与征税制度上的混乱,后者则会引发生活在不同土地之上的人之间的矛盾。因此,井田制在周朝时期的存在绝不能说是尽善尽美的。
在周王室尚且强盛、对天下具有一定的掌控力时,井田制还能够以一种较为良好的姿态维持下去。但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诸侯国之间相继发生争霸斗争,原本是周天子管理和所拥有的土地现在成了他们争夺的物品。
就算是在诸侯国内,王室和公卿之间也往往会因为土地而展开斗争,原先以周天子为主导、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来作为周朝政治制度运转的社会秩序被打破。
再加上铁犁牛耕这种耕作技术上的进步,井田制的存在基础彻底消失,不再适用于当时的时代。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时的诸侯国必须展开针对土地上的改革,从而使自己的国家强大起来。
2、秦国本身在政治制度上的建设已经落后于其他国家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秦国与楚国的境遇是十分相像的。相比于如齐国、晋国等被分封在北方中原富庶地区的国家,秦国在立国之初所拥有的土地位于当时被认为是蛮荒一代的西部偏远地区。
在经过数百年的惨淡经营以及与西戎之间的争斗后,秦国才最终站稳了脚跟。虽然随着西周的灭亡,秦国通过与周平王之间的盟约成功在身份和地位上跻身诸侯行列,但此时的秦国与东方强国之间的差距仍然是肉眼可见的。
另外。正是由于长期处于边陲地区、与西戎等部族长期混战,使秦国在文化建设上相比于东方各诸侯国之间也显得差距甚大,被他们所鄙夷轻视,其主要就是体现在宗法制的实施经常没有落到实处。
而在国家治理层面,秦国此时的上层统治机器也无法对底层民众实施有效的管理。在秦穆公时期,秦国内曾发生过一起生活在草莽之间的底层民众因为想要报答秦穆公的恩德,而选择加入秦国军队以对抗晋国。若是从君主的角度来看,秦穆公拉拢民心、缓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确实是值得夸赞的。
但如果是从国家治理的角度来看,当时秦国内部竟然还有着一群不受官方约束、参军仅仅只是因为源于君王恩德的人,这无疑能够从侧面体现出此时的秦国对于基层社会的管理仍旧存在一定不足,并不能将所有的社会资源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以加强利用,这在乱世之中是十分危险的。
直到春秋战国时代的交替时期,秦国在政治制度层面的建设相比于其他国家来说仍然落后许多,贵族公卿发动以夺权为目的的政变更是常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
从内部来看,秦国国内贵族势力强大,基层社会无法得到有效管控;从外面来看,西面以义渠为首的西戎和东面以三晋为主的诸侯从军事上给予了秦国极大的压力。
在这种内忧外困之下,秦国要么一成不变,在内忧外患当中走向灭亡,要么力求改变、救亡图存。随着秦孝公的继位以及商鞅的到来,秦国最终选择了第二条路,并且最终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王朝。
二、授田制在土地国有制的管理之中
1、秦国国内的环境为授田制的成功提供了条件
授田制,是当井田制走向消亡后,一种由国家直接向农民授田的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农民本身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且具有一定的期限,土地仍然是国家所有。如果想要实施授田制,首先的必要前提就是国家拥有数量足够多的天地来分发给平民,秦国则恰好满足这个条件。
一方面,在长达几百年的斗争当中,秦国的国土面积相比原先来说已经扩大许多,尤其是秦献公之时,秦国的国力更是有了明显提高。之后随着商鞅变法的进行,秦国对外扩张的活动没有丝毫减缓的迹象,而这些活动又大多因为秦国军队战力的提高获得了胜利,秦国的国土面积自然也不断增加。
另一方面,秦国国内的民众数量并不能算多。由于秦国地处西戎的边陲地区,同时在文化上也被东方六国所鄙夷轻视,这使其即便是在人口流动较为频繁的春秋战国时期,也并没有多少其他国家的民众愿意来到秦国国内。就算是秦国刚占领了一个新的地区,该地区上的人民大部分也会选择直接迁移,不愿被纳入秦国的统治之中。
面对这种情况,秦国不仅不实施优惠政策来从外部招募民众到来,同时还严禁本国民众出去,“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再度从侧面印证了秦国地广人稀的社会现实。但也正是因为这种现实,才为授田制在秦国内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2、国有化土地制度下仍然有着少量的私有土地
在商鞅变法的措施当中,土地国有制是其中相当重要的内容。前文已经说道,秦国在文化层面的建设较为落后,这在使秦国内部政权更迭较为混乱的同时,也造成了秦国国内贵族政治传统薄弱的局面。
因此,在秦孝公的大力支持和商鞅本人的铁血手段下,秦国国内的贵族势力被彻底压制,他们手上拥有的土地也全部被划分到秦王的统治之下,也就是国家手上,这就从上层统治阶级层面掌控了土地。
之后,商鞅又通过“集小乡邑聚为县”、“壹山泽”等措施,将底层民众的土地得以掌控,也让秦国政府的命令得以在以村为单位的基层社会得到实施。
对于这些土地的利用,秦国政府的方法则多种多样。秦国政府将手中大量的优质土地用于耕种、放牧、采矿等能够创造大量经济和军事价值的领域上,最大限度地保障了秦国财政税收上的充足。
除此之外,秦国还通过实行军功爵制当中分发田地的方式来提升秦国普通民众的战斗积极性,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快速上涨,并最终在与其他国家的战斗之中屡屡获得胜利。因此,秦国内部的土地所属情况应当是在普遍实行土地国有制的情况下,以授予部分土地的方式来拉拢民心、稳定社会,但这部分授予出去的土地仍然处于秦国政府的掌控之中。
三、总结
总的来说,秦国之所以会形成土地国有制度,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秦国特殊的社会环境。无论是从秦国本身的发展来看,还是从春秋战国这整个时代来看,秦国都必须快速进行改革以使国家强大起来。
而又正是在地广人稀和贵族势力薄弱的情况下,秦国得以完成商鞅变法当中的诸多措施,成功完成本国内部土地所有权的转变,建立了土地国有制,为后世秦国在争霸战争当中取得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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