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初春,锦州最深的记忆是刚过去不久的非典,然而一则锦州出现变态杀人狂的消息却不胫而走。
5月3日深夜,菊花里六楼女住户汤某在家看电视时,遭到从阳台外翻进来不明人士的袭击。
5月18日深夜,凌河区卫东街同样是六楼居住的女住户赵某在熟睡中遭到不明人士的袭击。
5月26日,新制北里女住户高某被发现杀害在家中……
接连的女性遇袭事件让民警预感到锦州祥和空气里的危险,正当他们抓紧侦破“5·26”案时。
5月31日,警方又接到报案:某中学31岁的女教师钱某死在古塔区民治里的六楼家中。
民警立即赶到民治里,现场的惨状让即使是身经百战的法医也直皱眉头,死者的颈部被刀刺穿,阴部被锐器划了几刀。背部有刻字的划伤。
死者身着的连体衣和丝袜应该是遇害后被凶手穿上的,更可怕的是,根据现场遗留下来的啤酒、扑克牌罐头等迹象表明,凶手和尸体玩过牌!
这四桩案子之间有联系吗?
这个问题成为锦州警方心中最大的疑惑。
经过对已知信息的梳理比对,锦州市警方经过认真研究后认为,“5·03”、“5·18”、“5·26”和“5·31”案件很可能是一人所为,更重要的是犯罪分子极可能继续作案!
锦州警方立即集中全市最精干的警力成立“5·31”专案组,对系列案件进行了重新调查,力图提炼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犯罪动机。
希望首先集中在了 “5·03”案和“5·18”案的两位幸存者身上。
不高,也不胖。这是惊魂未定的两人给出的统一意见。
顶楼作案,阳台进入,从门逃走,凶手一定善于攀爬。
作案从容,破坏现场,不留痕迹,不太可能是新手。
受害人都是女性,且死者下身处有明显锐器伤,但又没有任何性行为,凶手一定仇恨女性,原因可能是婚恋史不幸。
结合这些细节,专案组的犯罪画像侧写师给出了这样的形象。
男性,40岁左右,身高在160至168厘米之间,体型中等或偏瘦,婚恋史可能不幸,可能有前科劣迹,对市区地理熟悉,善于攀爬。
那么,尸体背部的刻字是什么意思?
在咨询语言学家后,刑警们得知,这个字与“毛”字同音,但是不同地域的意思却差异巨大。
在闽南方言里是贬义的,意为“妓女”。
在北方方言里却变成了“美人”的意思,一跃成为褒义词。
“心理变态!”
一名老刑警立马做出了结论。
6月13日,不幸再次发生了。
当晚6时,警方又一次接到报案,古塔区长安里一位40多岁的妇女于某在家中惨遭杀害,犯罪嫌疑人的手法与“5·31”极度类似。
但是在这个案子里,凶手终于露出了马脚。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于某的手机在现场丢失。
民警立即调取到手机信息,结果让警方兴奋异常:死者的电话单上有9次主叫和被叫,最为关键的是通话的时间在13日9点至12点14分之间,而法医鉴定结论认为于某在6月11日就已被害!
手机极可能在犯罪分子手里,而且他还通了电话!
但是茫茫人海找出嫌疑人谈何容易,通过对上千人与犯罪侧写的比对,专案组如大海捞针般将13人列为重大嫌疑人。
6月25日,13个被列为重点可疑的人员(一人被排除)正式进行辨认。但奇怪的是,并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
案子迟迟未破, 市民中已出现了恐慌情绪,大热天不敢开窗,女性不敢单独居住,一些顶楼居民纷纷在阳台和窗户上安装铁栅栏,谣言一时四起。
更令人沮丧的是,警方长时间的布控没有正面遭遇嫌疑杀人犯,大规模的排查也没有明显的进展。
疑犯究竟在哪?
带着这个疑惑,专案组打算进行第二轮的辨认工作。
7月6日,专案组开始对13名重点嫌疑人进行测谎。
这时,一名叫许贵柱的人接连有反常表现,在接来的两次测谎中,他都没有过关。
许贵柱的可疑指数不断上升,这为警方寻找更多的证据提供了很大的信心和动力。
但仅凭测谎实验并不能形成对许贵柱的有效指控,更何况他还在民警的试探中软硬不吃,警方始终没有从他的口里得到有用的信息。
但奇怪的是,审讯室外的气氛并不凝重,甚至反倒有些轻松。
7月11日下午,一则DNA检测结果与许贵柱的DNA完全一致的鉴定报告令民警精神大振!
在6月28日,专案组决定再次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这次取证的结果令警方欣喜若狂,专案组找到了疑犯曾经佩戴的一个黑色头套,在头套里,有疑犯的汗渍和三根毛发!
因为锦州的条件限制,专案组立即将这个头套送往沈阳的鉴定科做DNA检验。
DNA的结果下来之后,专案组马上安排审讯。
但是没想到的是,从7月11日晚至7月15日晚,一连4天审讯工作异常艰难。
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分成两组,24小时轮班看守许贵柱。
参与审讯的民警发现许贵柱对杀人行为供认不讳,但是一谈到动机就常常用沉默来回答办案人员提出的问题。
锦州古塔公安分局的马建国局长这样描述做笔录的艰难:“他变化无常,开始是编假话、编故事→不承认→草草承认、不说细节→说细节、不说物证,他用这些来抵挡讯问。”
许贵柱对提及的性变态、变态狂等字眼非常反感。
每当提到这些字眼时,他常用低头、皱眉、叹气等动作表示出他的痛苦。
许贵柱的变态不仅表现在这些方面,民警还发现,他是一个典型的双面人。
他在外面表现得杀人不眨眼,而且有着很强的心理变态。
但是他在家却是另一个形象。对母亲恭顺、对妻子体贴、对孩子友善,甚至还颇懂一些字画。
“说我杀人行,奸尸我没有”。
“我不是变态”。
“我就是为看,就是观赏。”
任谁也想不到,这就是连杀三人的许贵柱对警方和死者做出的解释。
2003年11月25日。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许贵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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