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社讯(记者陈晓)近日,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蔡氏村民向媒体及省委相关部门反映,他们村历代蔡氏祠堂被当地政府官员通过法院非法公开拍卖,希望媒体关注报道,省纪监委领导能够重视专项调查该事件,能够给予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茂名市电白区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通过(2020)粤0904执1849号《拍卖公告》定于2021年6月9日-10日拍卖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南街菜市二巷33号东段的土地及地上房屋,该房屋属于蔡氏祠堂。由于村民是最近才知道上述拍卖事项,而拍卖时间是6月9日-10日,时间紧迫,必须暂时中止拍卖查明以下非法侵权事实,否则造成房地产拍卖后对村民的损害造成严重危害,影响重大。
村民向记者陈述:上述拍卖房地产是蔡竹隐公祠堂,是蔡氏族人在电城东门祀二世祖宋处士号竹隐而建造的祠堂,详见《电白县志》卷六建置二宗祠部分。祠堂是由蔡氏族人出资建造的,产权自然归蔡氏宗族后人共同共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祠堂产权问题的批复》明确规定:祠堂房产的产权不宜确定为一人所有,也不宜收归国有,而应指定适当人代管。
但是茂名市电白区政府无视上述最高法院规定,在没有公示的情况下,偷偷将祠堂进行拍卖转让和办理土地证给拍卖中标人黎伟伦,并办理了政府登记颁发的证号为电国用(2007)第01086号土地使用权证。我们现在了解到:电白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2005年为达到侵占了祠堂房地产,在拍卖上述祠堂土地前,将该块土地上的房屋交由茂名市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鉴定全部属危房,以危房为由将该块地视同空地,房屋不列入拍卖范围,在拍卖中将上述土地视为空地进行拍卖。该行为完全违反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负责房屋的安全鉴定,并统一启用“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和第十六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根据该两条规定,茂名市立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无权鉴定危房,即使地上房屋为危房,房屋所有权人对危房仍然有管理权。
上述原因造成了上述祠堂房地产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存在明显的权属登记缺陷。
现在,上述土地证持有人黎伟伦通过制造虚假诉讼拟通过法院(2020)粤0904执1849号执行案对祠堂的土地及房屋进行司法拍卖以抵销法院判决债务,从而侵吞祠堂的全部产权,明显是以诉讼方式掩盖非法拍卖转让行为侵害他人合法财产的恶意侵权行为。
我们强烈要求:法院立即停止拍卖,查明上述危房鉴定、拍卖转让办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无效行为,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并追究违法人员的法律责任,防止恶意侵权人员利用合法诉讼方式掩盖非法目的。
我们是蔡氏宗族后人的其中一分支,蔡氏宗族后人在电白流长,据清朝族谱记载,自始祖秋涧公从南宋末期从福建莆田迁居电白庄垌村始至今760余年,后人主要遍布广西、罗定、湛江、茂名、电白各地。蔡氏宗族后人将坚决维权到底!
目前,记者与省高检、监察委及相关部门取得了联系并反馈了相关情况。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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