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山西地区唐代砖墓形制
选自《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12期,华 阳(吉林省高句丽研究中心)
摘要:山西地区发现的唐代砖室墓大多集中在太原与长治两个地区,根据墓室建筑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将砖室墓分为3种类型:(1)带有多天井、过洞和小龛的墓葬;(2)带少量小龛、壁龛或耳室的墓葬;(3)不带有小龛、壁龛、耳室的墓葬。总体看来山西地区唐代砖室墓均为单室,墓室尺寸(薛儆墓除外)都在3米左右,规格都不高,墓室内地铺砖现象则比较普遍,墓室的四壁皆弧方形。相对于丧葬制度严格的唐代两京地区,山西地区砖室墓有僭越之嫌,对于等级制度的执行并不严格,同时还保留有传统的丧葬习俗。
山西地区发现的唐代砖室墓大多集中在太原与长治两个地区。其中王深墓的形制特殊,后面单独进行讨论,其他砖室墓都为单室墓。墓室基本使用长方形的绳纹砖砌筑而成,砌筑方法有四顺一丁、三顺一丁、两顺一丁、一顺一丁几种。墓室的平面形状都很规整,为圆角方形、方形或长方形。墓室的四壁都向外砌出一定的弧度,墓门都开在墓室的南壁,墓向都为南北向。
一
根据墓室建筑形式的不同又可以将砖室墓分为3种类型:
1.带有多天井、过洞和小龛的墓葬这种形式的墓葬
只发现1座,为运城地区发现的薛儆墓(图1)。墓葬带有长斜坡墓道,长度为11.4米,墓室平面为方形,四壁用一顺一丁法砌筑,向上收缩为穹窿顶,室内地面用绳纹砖错缝平铺了两层。墓门开在墓室南壁,为石质。其外接甬道,甬道后是6个天井和过洞相间排列,在过洞2、过洞3、过洞4的东西两壁分别挖有一个小龛,共6个,皆为方形弧顶。墓室的顶部和四壁以及墓道两侧皆绘有壁画,但毁坏严重,基本不能辨识。①
2.带少量小龛、壁龛或耳室的墓葬
这种形式的墓葬数量也不多,包括太原地区发现的赵澄墓、太原西南郊唐墓中的M3,长治地区发现的宋嘉进墓、王义墓、崔拏墓等。赵澄墓墓室平面为方形,墓顶为穹窿顶,墓门外左右各有1个耳室,墓室顶部及四周皆绘有壁画,保存较好。②太原西南郊唐墓的M3,在墓室的东壁筑了一个圆拱形的耳室(图2)。宋嘉进墓墓室的筑法为三顺一丁,墓室平面为圆角方形,墓顶为穹窿顶,墓室四壁均有拱形壁龛,东西北壁各有1个,南壁东侧有2个,西侧1个,共6个,均高0.28米、宽122 社会科学战线·2011年第12期·区域历史与文化0.1米。①王义墓为三顺一丁法砌筑,在甬道的两壁各砌了一个小龛,均高1.02米、宽0.5米、深0.3米,小龛内各放置一武士俑(图3)。②崔拏墓墓室的平面近方形,在墓室的东西两壁上各砌有一个对称的耳室,形状相同,门皆高0.15米、宽皆0.8米、深皆0.3米。两耳室高出墓底地面0.13米。在东耳室内放置二头骨及部分散骨,随葬品为一铁镜、一铜镜;西耳室内放置一头骨及部分散骨,随葬品为一三彩罐、一青釉瓷灯,在耳室门口中部放置铁刀一把(图4)。③
3.不带有小龛、壁龛、耳室的墓葬
这些墓葬的墓室平面呈方形、圆角方形或长方形,它们不带有小龛、壁龛、耳室,是砖室墓的常见形式,下面以其中几座墓为例进行简单介绍:(1)长治地区范澄墓,墓室平面为圆角方形,四壁用二顺一丁和一顺一丁两种方法砌筑而成,向上收成穹窿顶。南壁开有一个券顶墓门,墓室内的地面用条砖平铺了一层(图5)。④(2)长治地区乐道仁墓,墓室平面为长方形,室内有一座砖砌棺床(图6)。⑤(3)长治地区王休泰墓,墓室平面近方形,室内的地面用条砖平铺一层,葬具为木棺(图7)。⑥(4)太原金胜村6号墓,墓室平面为长方形,墓室顶部为方锥形,在南壁开有一个券顶墓门,墓室底部用条砖平铺一层,北部有一座砖砌棺床,墓室的顶部及四壁都绘有壁画(图8)。⑦
此外,王深墓需要单独介绍与解析。墓葬的发掘者在报告中称其为双室砖墓,但笔者经过比较分析认为它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双室墓。⑧主要原因有三个:第一,普遍意义上的双室墓建造形式为前室规格小,而后室规模则要大很多,墓主人棺椁也会安置在后室,随葬器物也随墓主人放置于后室,很明显后室才是墓葬的主室。而王深墓设计则正相反,它的后室非常狭小,前室则宽敞许多,墓主人王深也是葬在前室中,随葬品也放置在前室中,而后室经过发掘,发现里面满是灰土,既无人骨,也无随葬品,只是在后室门前放有一堆人骨头。可见王深墓如作为双室墓使用,其在设计上是有违常规的。第二,从使用双室墓的墓主的身份等级方面看,西安地区使用双室墓大体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开国功臣,劳苦功高;另一种是在反对武氏的斗争中有功或是被武氏迫害致死的李氏成员,当李氏重新掌权后,全部优葬;还有一种是仗权逾制,如韦后和太平公主在当政期间,就将自己死去的亲人越制优葬。而从王深的墓志记载来看,他本身并没有什么过人的功绩,官品只有正五品,他死的时候武氏还没有当政,当然也就谈不上与其斗争或受其迫害,他本人与当时的当权派也没有亲属关系,所以无论从哪方面分析,他绝不具备使用双室墓的资格。第三,王深墓的后室门口有一堆人骨,推测他的后室很有可能是为了放置门口的人骨而设,联系当时山西地区的一些墓葬常常会在墓室的左右开凿耳室,在其中放置人骨的风俗,所以王深墓的后室应是起一耳室的作用,而非一般意义上的后室,它的双室墓也就不同于西安地区的双室墓,应该可以归入前面所分第二类墓葬类型中。
二
以上三种墓葬类型中,以第一种薛儆墓的级别最高,但薛儆本人的身份要特殊一些。薛氏家族中薛瓘娶了太宗之女城阳公主,薛绍娶了高宗与武后之女太平公主,薛儆本人娶了睿宗之女鄎国公主,其子娶了玄宗之女唐昌公主,是历史上的一大望族。薛儆墓之所以葬在运城,按墓志所载原因是归葬。薛儆本人的官职,职事官较高的是太常少卿、岐州刺使,太常少卿为正四品,岐州刺史为正三品官职,他散品官职为从三品,勋官和爵官很高,为正二品。所以他的墓葬在建筑风格方面是依据京都的形式,于山西地区而言只是一个特例,不具有普遍性,不能代表山西地区唐代砖室墓的通性。
第二种墓葬类型中,墓主人大多数都能确认有官职在身,官品从正五品到从九品不等,可见壁龛、小龛、耳室这些建筑是一种等级的体现,并非是任何人都可以随意建筑这些附属设施,带有这些附属设施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山西地区唐墓用来区别等级的一个显著标志。
第三种墓葬类型则是山西唐代砖室墓的普遍建筑形式,墓主人多数不具有官职,有些只是相对富裕的平民,可见此类墓葬有无官职都可以使用,不区分等级。
总体看来山西地区唐代砖室墓都为单室,墓室尺寸(薛儆墓除外)都在3米左右,规格都不高,墓室内地铺砖现象则比较普遍,墓室的四壁皆弧方形。相对于丧葬制度严格的唐代两京地区,①山西地区砖室墓有僭越之嫌,因为两京地区一些官品不高的官员也只能建筑土洞墓,更何况是没有官阶的平民呢?所以山西地区的一部分砖室墓主人明显逾制。而弧方形砖室墓在唐代两京地区更是身份的象征,在高宗到玄宗时期只有官品在三品以上的人员才可以使用,到唐末时才扩展到正四品。而山西唐墓中连平民都建筑弧方形的墓葬,这种情况在两京地区是不可想象的。但是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种情况似乎并非是墓主人故意逾制,因为向上追溯则可发现,在北朝时期,山西地区的墓葬即流行此种建筑形式,由此可见,对于山西地区而言,四壁弧形只是一种流行的传统建筑方法,他们只是秉承传统而已,并不与等级有任何联系。
总之,相对于丧葬等级制度森严的两京地区而言,山西地区则相对宽松,对于等级制度的执行并不严格,同时还保留有传统的丧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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