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3.78%,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5.5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91.67%,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泰达环保”)向河北冀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州农商行”)申请融资2,000万元,期限60个月,由泰达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担保事项已经泰达环保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衡水冀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8月2日
3.注册地点:衡水市冀州区兴华南大街528号
4.法定代表人:王辉
5.注册资本:8,058万元整
6.主营业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对环保类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城市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危险废弃物治理;环保项目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电力生产及销售(不含供电);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再生资源开发、收运、再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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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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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冀州泰达环保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冀州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冀州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每单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担保金额:2,000万元。
(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担保期间:自2026年6月22日起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子公司之间互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为子公司互保,不占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的2021年度担保额度,总额度仍为121.00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1.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3.78%。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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