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平安松山
隐瞒行程
2021年7月29日17时29分,松山区公安分局玉龙派出所接情指中心110指令称:辖区某医院应急办报警有两名自称手机行程码为“黄码”的人员到发热门诊,现已离开。
玉龙派出所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处警,经初步调查,7月29日下午,两名青年男子到辖区某医院要求准备做核酸检测时,未向医护人员出示手机行程码并自称手机行程码为“黄码”,医院负责防疫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手机行程码并对其进行流调管控过程中,二名男子以去车上拿手机为由,不听医护人员劝阻,强行离开医院。医院将该情况上报松山区疾控中心后报警。
出警民警围绕两名男子所驾车辆展开调查,经工作确认该二名男子身份信息为周某和陈某刚,且二人已驾车在去往北京途中。掌握这一信息后,区政府有关领导立即指派公安民警和松山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北京方向拟对周某、陈某刚二人进行追踪检查检测。同时,卫健、防疫、公安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对该二人进行劝阻,向其讲明疫情防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返回或停车等待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检测,二人拒不接受。
按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指示,松山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疾控、卫建部门负责同志分别与周某进行了通话(包括视频通话),要求周某、陈某刚二人配合相关部门疫情流调管控工作。
经调查,周某、陈某刚二人故意逃避医院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查验检查,故意隐瞒14日内曾到过南京禄口机场等疫情风险区的事实,且拒不配合医院、卫健、防疫、公安等部门(单位)的疫情流调管控工作,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2021年8月1日,松山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周某、陈某刚二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将相关情况向周某、陈某刚二人常住地社区和辖区派出所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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