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何报旦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网对一则建议做出了回复:在继续落实好现有相关税收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围绕更好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支持妇女建功立业、合理减轻企业用工成本,我局将与财政部等部门密切协作,统筹考虑政策可操作性、不同企业间的税收公平等方面因素,积极研究相关储备政策措施。
这是在今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关于给予雇佣女职工数量较多的企业一定的税收减免或者补贴等优惠政策的一则建议。据悉,在2019年召开的两会上,妇联界委员就已联名提出,建议出台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激励政策。该提案提出:一是给生育的女职工所在企业一定补贴的财政优惠政策,二是给予女职工集中的企业减税优惠政策。
2019年8月,人社部曾经给出这样的答复:企业招工是以其工作岗位需要和应聘者工作技能、职业素养决定的,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企业职工性别比例差异较大,若以女职工数量作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在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上均较难把握。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正面激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依法招用妇女。
女性就业,越来越成为一个热门的社会议题。据悉,2016年,吉林大学曾经在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有企业等单位1000名女性中开展了女性就业权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24.7%的受调查者指出招聘单位不愿录用已到生育年龄尚未生育的妇女。该数据的背景是在生育政策放开下,用人单位认为女性用工成本增加,从而招录未婚、未孕女性意愿降低。
时隔多年,据同花顺iFinD数据,2021年上半年女性中高端人才平均年薪为16.62万元,男性中高端人才平均年薪则为20.98万元,两者相差4.36万元。在另一份调查中,阻碍女性在职场获得晋升的主要原因显示为:女性需花费较多精力照顾家庭,比重达71.8%。
女性因承担着生育的责任,在职场上相对弱势,这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未婚未孕女性总要结婚,生孩子,休产假,带孩子……用人单位为降低其用人成本,会在招聘时设置隐形门槛,或者牺牲部分职场女性的利益。长此以往,女性对能否就业、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的担心,以及对养育成本负担的焦虑,成为影响其生育意愿的主要原因。
这种担心与焦虑在今年公布的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中有所体现:2020年,中国新出生人口1200万,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远低于此前普遍预期的1.8。当前,若不采取措施有效改善女性就业环境,保障女性在生育期间的公平处境,切实提高女性及其家庭收入,让更多育龄女性想生、敢生,生育率的持续低迷将会对我国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妇女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力量。税务总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促进女性生育与就业良性互动着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对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覆盖0-3岁幼儿家庭”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也做出了以下回复:将0至3岁托育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畴,对于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促进民生保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按照个人所得税改革总体部署,结合社会配套等方面实际情况,我局将会同财政部积极研究完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托育费用个人所得税抵扣问题予以充分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已经提到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网友表示,给雇佣女职工较多的企业减税,摆正倾斜的天平,已经不在很远的将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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