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3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公 告
▶第一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季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5日20时46分乘D1607次列车08车厢石家庄至衡水北站,到达时间为21时30分,后乘坐出租车于22时入住尚客优酒店。
7月27日8时至8时30分在尚客优酒店餐区就餐,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恒源分公司,10时40分乘坐31路公交车,于12时下车到达酒店。
7月28日10时到尚客优酒店隔壁超市购买食物,10时50分乘坐出租车前往衡水北站,乘坐G2058次列车10车厢于13时6分到达邯郸东,随后乘坐62路公交车于14时到达滏东大街9号商务大酒店。
7月29日11时30分-13时在永年马连升驴肉饭店就餐14时30分到达滏东大街9号商务大酒店,18时25分离开。
▶第二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陈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8日14时-14时30分邯郸人民路中天图文打印店;
7月28日16时-17时40分邯郸市房管局参会;
7月28日19时-21时30分丛台路小龙坎火锅店就餐;
7月28日22时入住格林豪泰酒店(丛台路与东环交叉口)。
7月29日8时20分-12时邯郸市房管局办事;
7月29日12时30分-13时格林豪泰旁程家小吃就餐,后返回酒店,14时离开酒店。
▶第三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31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董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在我区有活动轨迹,现将轨迹公布如下:
7月26日12时-14时在天鸿广场小放牛就餐。
7月27日-29日每日18时-20时30分在鸿远舞蹈培训机构。
7月28日-30日每日10时-12时30分在军律艺术中国舞培训机构。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3名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社区(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1日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3名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公 告
▶第一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季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5日20时46分乘D1607次列车08车厢石家庄至衡水北站,到达时间为21时30分,后乘坐出租车于22时入住尚客优酒店。
7月27日8时至8时30分在尚客优酒店餐区就餐,随后乘坐出租车前往恒源分公司,10时40分乘坐31路公交车,于12时下车到达酒店。
7月28日10时到尚客优酒店隔壁超市购买食物,10时50分乘坐出租车前往衡水北站,乘坐G2058次列车10车厢于13时6分到达邯郸东,随后乘坐62路公交车于14时到达滏东大街9号商务大酒店。
7月29日11时30分-13时在永年马连升驴肉饭店就餐14时30分到达滏东大街9号商务大酒店,18时25分离开。
▶第二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陈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28日14时-14时30分邯郸人民路中天图文打印店;
7月28日16时-17时40分邯郸市房管局参会;
7月28日19时-21时30分丛台路小龙坎火锅店就餐;
7月28日22时入住格林豪泰酒店(丛台路与东环交叉口)。
7月29日8时20分-12时邯郸市房管局办事;
7月29日12时30分-13时格林豪泰旁程家小吃就餐,后返回酒店,14时离开酒店。
▶第三名密切接触者:2021年7月31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董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隔离)在我区有活动轨迹,现将轨迹公布如下:
7月26日12时-14时在天鸿广场小放牛就餐。
7月27日-29日每日18时-20时30分在鸿远舞蹈培训机构。
7月28日-30日每日10时-12时30分在军律艺术中国舞培训机构。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3名密切接触者有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社区(镇村)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1日
此前,邯郸共通报23例密接,邯郸人千万小心...
邯郸一地发布公告
丛台发布最新公告
公告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公告
2021年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冠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现急寻郭某某同乘人员,活动轨迹如下:
7月28日乘坐G6275次列车11车厢由石家庄至邯郸东,中间经停邢台东站。
请以上同时段与郭某某同车厢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公告
2021年7月29日晚22时,我县疾控中心接上级推送协查信息,我县居民孙某海为7月26日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果的密切接触者。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孙某海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孙某海于 2021年7月25日18:14从郑州东乘坐G486次列车(5车厢9B座),
19:10到邯郸东站下车,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后乘出租车到商城镇中郎堡村,
19:58到家未外出。
7月26日10:00-11:00到郎堡大酒店买菜,
11:00往商城镇孙横城村看望父母,
13:00自驾车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7日9:00左右骑电车去成安运城小区姑姑家,
14:20分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7月28日8:00左右开车去成安东城大道菜市场粮油门市买米,
9:30左右到美食林春天百货购物,
10:10离开美食林春天百货回家(中途到祥和顺大酒店买菜),
11:00左右去大郭庄亲戚家,
14:00回中郎堡家,
15: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返回家中无外出,
18:00去南郎堡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未外出。
7月29日8:00送女儿去南郎堡幼儿园,回家后未外出。
14:00开车去成安西关口往南路东(新兴眼镜店)配眼镜,后去苏泊尔专卖店购物(一环往东路南)。
15:30到北郎堡卫生院打新冠疫苗,返回中郎堡家未外出。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孙某海接触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5238326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关于寻找相关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群众朋友:
2021年7月29日22:30分,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我县北京确诊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的协查函,目前该密切接触者正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次密接触者公告如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该密接于2021年7月27日早上7:00-8:00期间曾在临漳县西关菜市场流动摊位买过菜。
请在上述时间段到过西关菜市场的广大群众,立即向村、社区或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进行隔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看到公告后相互转告,提示相关人员尽快联系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如果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应人员责任。临漳县防控办联系电话:4679100。
临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紧急公告!
大名县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7月29日,大名县疾控中心接丛台区疾控中心协查信息:7月29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同乘人员陈某某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寻找陈某某密切接触者。
丛台区疾控中心反馈:陈某某已在丛台区集中隔离点隔离,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陈某某活动轨迹
7月26日23:00在大名县广晋路铂金酒店西边路北聚鑫牛肉汤吃饭。吃完饭后入住大名府路与府西街交叉口往北路东全季酒店。
7月27日早在全季酒店就餐。
7月27日8:20自驾车前往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7月27日全天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区域活动(中午点的外卖)。
7月27日晚22:00前往老三烧烤店吃饭,大约7月28日凌晨1:00吃完饭,后回全季酒店。
7月28日8:30送朋友张某到大名县城管局。
7月28日大约9:50到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呆了5分钟。
7月28日10:15返回到大名县城管局。
7月28日10:30到城管局三楼与朋友张志君一起返回全季酒店。
7月28日11:00在全季酒店办理退房。
7月28日11:30在全季酒店北边凉皮店吃饭。
7月28日12:00返回邯郸。
现急寻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陈某某有接触人员,在大名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大名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县域外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完成疫苗接种,规范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外出,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0310-6580812
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7月29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上级协查信息,曲周县温某某为北京市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温某某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7月29日10:20至10:50,温某某在曲周县远驰购物中心负一楼购物,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望以上时间段在远驰购物中心负一楼购物的人员见此通告后,第一时间向曲周县疾控中心以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理解配合,及时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不扎堆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并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曲周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0-8813019。
曲周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晚10时,冀南新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为新区居民花某生(1人),李某林一家(4人),李某芳一家(4人)共计9人。均为7月26日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确诊病例陈某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上述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7月18日,花某生与朋友李某林一家4人共计5人自驾去山东旅游。7月20日15时30分乘坐长岛金珠号与南京确诊病例陈某同船。晚上入住蓬莱码头附近的农家乐。7月21日上午到海洋世界游玩,上午11点左右从海洋世界出来后自驾返程。下午3点左右在淄博服务区用餐,未在服务区购买商品,食用的是自带的食品,约晚上10点左右到达家中。
7月18日,李某芳一家4人与朋友崔某某一家3人(已在居住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自驾到山东旅游。7月20日15时30分乘坐长岛金珠号与南京确诊病例陈某同船。晚上入住蓬莱码头附近的一个农家乐。7月21日早8:00左右到海洋世界游玩,11点在海洋世界附近的一个饭店吃饭,下午2:00左右自驾返邯,期间在山东聊城、河北馆陶服务区休息,未用餐,自述乘船及服务区上卫生间时均佩戴口罩,约晚上10点左右到达家中。
回家后行程:
花某7月21日晚、7月25日晚在单位值班,其他时间无外出。
李某林一家回家后一直在家,未接触。
其它人
李某芳7月22日到邯郸时代汽车城修车,之后返回家中。至今在家中未外出。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花某生、李某林和李某芳有接触的人员,看到通告后,在冀南新区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冀南新区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冀南新区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6019901
邯郸冀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7月27日
广大居民朋友:
7月26日,我县接上级协查信息:7月20日,我县籍宋某某等8人在烟台市旅游期间与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陈某同船,7月22日返回我县。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寻找宋某某等8人密切接触者。
一、宋某某等8人共同活动轨迹:
1、7月20日9时20分,宋某某等8人在烟台市蓬莱区旅游期间与确诊病例陈某同船;
2、7月20日10—18时左右,宋某某等8人在长岛景区游玩;
3、7月20日20时14分,宋某某等8人入住烟台市蓬莱区格林豪泰宾馆北关路店;
4、7月21日8—16时左右,宋某某等8人自驾车前往蓬莱区欧乐堡游乐场游玩;
5、7月21日17时左右驾车返回馆陶,20时左右宋某某等8人到达潍坊服务区进行超市购物、上公厕,30分钟后离开。
二、密切接触者宋某某具体活动轨迹:
1、7月23日19时—21时30分,在馆陶县筑先路牛街铜锅涮聚餐;
2、7月24日20—22时左右,在馆陶县金凤街三旺烧烤聚餐。
三、密切接触者吴某某具体活动轨迹:
1、7月22日—7月26日,吴某某每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14—19时,均在馆陶县陶山府小区售楼部工作;
2、7月23日10时-10时10分,在馆陶县工商银行馆陶支行(陶山街店)售房贷款审批手续;
3、7月23日17时05分—17时32分,在馆陶县建设银行信贷部办理贷款手续;
4、7月23日20时10分—20时52分,在馆陶县文卫街今日超市购物。
四、密切接触者陈某某具体活动轨迹:
1、7月22日、25日17—19时左右,陈某某在馆陶县陶山市场小美私人订制服装店内工作;
2、7月23日、24日、26日9时—20时30分左右,陈某某在馆陶县陶山市场小美私人订制服装店内工作。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宋某某等8人有接触人员,在馆陶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馆陶县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县域外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我县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联系电话:0310-2835090
0310-2835555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肥乡紧急寻找次密接人员
7月26日,肥乡区接上级协查信息:7月20日,肥乡区籍张某某在烟台市旅游期间与南京市江宁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陈某同船,7月22日返回肥乡区。经流行病学调查,现紧急寻找张某某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张某某行程轨迹
7月20日8时30分,张某某在山东蓬莱乘坐金珠号轮船到长岛游玩(与病例同船),17时回蓬莱在蓬莱阁附近一所农家院住宿。
21日10时张某某到山东寿光蔬菜园游玩,15时到山东潍坊青州古城游玩,19时到“雲门游国风店”食宿。
22日自驾车于20时到邯郸东高速口下高速,之后回邯郸政和小区,22时回到肥乡区国税局第二家属院居住。
23日17时去永年洺关玻璃厂家属院,晚上在此住宿。
24日9时自驾车回到肥乡区国税局第二家属院。
25日8时到肥乡区旧店乡马寨村玉米地打农药,11时回到肥乡区国税局第二家属院。
26日9时至11时在肥乡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南大厅25/26/27号窗口办理业务。期间到邮政局楼下复印门市复印证件。
现急寻在上述时间和地点可能与张某某有接触人员,在邯郸市肥乡区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肥乡区防控办或疾控中心报告;区域外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疾控部门采取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联系电话:0310-8559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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