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终究没逃得了法律的惩罚。
之前我就说过,如果他的问题严重到“需法办”,那就由法律制裁他。今天警方公告他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看来他的行为尺度迈过了法律红线。
从上一次朝阳警方通报看,吴都二人这起烂事的戏剧性十足,电影都未必敢这么拍。
有人感慨说,一个骗炮的,遇到一个骗流量的,最终两个人都栽在一个骗钱的身上,现实比文艺作品要精彩百倍。
此番吴亦凡被拘,为吴都二人的恩怨,也算划上了一个句号。
不过,作为一名钢性财经作者,还是要给大家分析一下其中的各方法律关系:
前一个通报刚出来的时候,有部分人奔走相告,说都美竹不是个好玩意,见面就脱裤子,实锤渣女一枚;
同时,吴亦凡坐实了借MV选角骗色一事,其经纪人也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
此事,最最关键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吴亦凡是否构成强奸罪?
因为两人发生关系,有可能是女方同意的。都美竹称,自己是被恶意灌醉后被强奸的。看来此事属实。
但是——以下信息很重要:
1、前一个警方通报中,吴亦凡通过微信给都美竹转账了3.2万元。这种某种程度上可以认定为是一种男女朋友关系,这种情形很难被认定为强奸。
2、吴亦凡给钱,是在“强奸”事后第三天,期间,都美竹并未报案。
3、法律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需要充分的证据,有一点瑕疵都不能轻率从罪。所以吴亦凡的“强奸”大概率不是因为都美竹。
不是都美竹,那么又会是谁呢?
之前,都美竹说,还有很多跟她一样被欺骗的女性。除了她,还有刘某文、徐某等后来加入声讨吴亦凡阵营,只要其中有一位未满14周岁的受害者,吴亦凡都难逃刑责。
之前我就怀疑,都美竹的文字有团队捉刀,果然被我猜中了。看看那篇大决战中关于下半身的攻击,也可以看得出来,果然最了解男人的还是男人,男人知道男人的软肋在哪,也更下手凶残,如秋风扫落叶般毫不留情。
这起案件中,还有一点非常有趣。本来吴亦凡一方最希望都美竹能以敲诈勒索罪被绳之以法。没想到,一位叫刘某迢的骗子,在看到这场撕逼大战后,灵机一动扮演了三方进行诈骗。
他先是扮演了受害女生,套取都美竹和吴亦凡交往的一些必要信息,然后又假冒都美竹对吴亦凡敲诈勒索,又冒充吴亦凡律师,向都美竹索要退款,结果吴都双方都被蒙在鼓里。
好了!无论吴亦凡“涉强奸”的对象是谁,他都为他的渣付出了代价。
都美竹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这只是我一家之言。也许警方觉得都美竹的确也是受害者。
只希望,天下没有诈骗;只希望,男德不要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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