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其中宅基地满足着农民的居住和农耕需求,而耕地则承载着所有人的“饭碗”。
然而,由于很多农村的年轻人已经开始不断外流,再加上他们不愿意接手种地,现阶段靠“老妇农业”维持的农业生产,已经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
面对这种情况,很多农民最担心的就是农村的土地未来将走向何处,自己的宅基地会不会随着时间流失,自己的耕地又由谁来耕种。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在城镇化的推进以及乡村振兴的共同作用下,土地的去留确实会对农民的生活和利益产生很大影响。
有人说,5年后,农村的土地将落于少数人手中,而这种说法,只说对了一半,原因取决于以下这些因素。
从地域分布来看,人口净流出问题最严重的当属偏远农村地区。而随着人口的外流,“空心化”农村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安全问题。因此,未来这类村庄很大概率会被判定为“拆迁撤并类”村庄,通过小规模的合村并镇,来实现人口的相对集中居住。而腾退出的宅基地,未来也将作为新增农业用地或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农业或投入市场。
与此同时,无论是从农业的经营利润,还是从农业的发展角度来看,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都是解决现阶段农业问题的关键。这一点正好与《中国农村发展报告2020》中提到的“农业专业从业人员数量将下降至现在的20%左右”相吻合。因此,在未来土地相对集中,成为一种趋势的情况下,未来大多数耕地,将主要集中于新型农场主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手中。
为了解决现阶段土地撂荒等问题,国务院下达的新令,并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主要措施如下。
在上述《实施条例》中,国家明确表示要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并实施土地管理方案,对闲散地和废弃地有计划地整治、改造,土地整理新增耕地,可以用作建设所占用耕地的补充。这一措施的出台,表明国家将大力推行农村土地整治,对于已经撂荒或者种树、挖塘的大量农村土地,将进行回收。当然,也不排除对废弃宅基地的回收。
除此以外,在上述《实施条例》中,国家还明确要求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不得随意占用耕地、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坟、挖塘、私自建房等行为。第一措施可以说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不过,考虑到未来乡村产业下乡以及城市的进一步发展,农村建设用地将会变得越来越紧缺,同时其价值也会同步上涨。
总的来说,未来农村的土地,在离城市远近、规划方式以及资源储备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都将出现不同程度的升值。而为了让宅基地和耕地,为农民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建议农民尽快对宅基地和耕地进行确权,以便在未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或在乡村振兴中,抓住更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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