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7月30日,受卢氏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卢氏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听证会,县直有关部门、11个乡镇的主管领导、重点村支部书记参加了听证会,县人大农工委、基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经济委、基层县政协委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卢氏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管理办法的起草初衷、起草过程、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解读。参会的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卢氏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听证记录人进行了详细记录。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要健全机制,统筹推进,切实推动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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