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邯郸一地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邯郸1男子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现将其信息公开,悬赏条件和奖金如下...
邯郸一地人民法院发布
河北省磁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冀0427执711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孟永旺与被执行人张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7万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孟永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悬赏。
被执行人:张海涛,男, 1974年5月17日出生,汉族,磁县林坦镇洛子村人。公民身份证号码:132130197405174719。
悬赏期限: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至所涉案件执行完毕止,相关案件依法执行完毕的,相关悬赏自然终结。
悬赏条件和奖金:
1.凡向本院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赏金。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并经本院依法拘留的,对举报人奖励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及相应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联系人:杨法官、申法官
举报电话:0310-5077630/0310-5077620(工作日上班时间)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以上文章来源于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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