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襄阳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他人举报,查明***KTV歌厅内有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行为,现决定对违法行为单位金海浪KTV责令停业整顿……
01
停业整顿,襄阳一KTV涉及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襄州某KTV被人举报
图源网络
2021年07月25日23时许,张湾派出所接到他人举报。
KTV内未成年人有偿陪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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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八一路歌莱美五楼***KTV进行检查中发现,***KTV歌厅内有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行为。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
以上事实有金海浪KTV负责人王兵的陈述与申辩,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材料证实。
责令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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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单位金海浪KTV责令停业整顿。
被处罚单位信息
被处罚单位:金海浪KTV,单位地址:张湾办事处八一路歌莱美5楼,单位法人代表:王兵,身份证件号码:**********,现住址: **********
如不服可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襄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襄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襄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02
从事有偿陪侍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危害极大
组织未成年人在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危害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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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尚未发育成熟,饮酒和不良生活习惯会对身体造成直接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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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未成年人心智正处成长阶段,辨别和自控能力相对较差,娱乐场所极易使未成年人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产生偏移,潜移默化中沾染到不良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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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陪侍行为容易引发未成年人的其他不良行为,如吸烟、吸毒、危险性行为等行为,进一步加重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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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出入娱乐场所甚至从事有偿陪侍活动,应引起大家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均有法定的保护责任和义务。该法明确规定,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招用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于湖北公安执法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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