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渴望好的生活,但阳光之下亦有阴影,有人无私,有人自私;有人奋发图强以改变自己的命运,有人游走在法律的边缘,拐卖则是一种世界性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
前苏联著名的教育实践家苏霍姆林斯基说道:“没有自我尊重,就没有道德的纯洁性和丰富的个性精神。对自身的尊重、荣誉感、自豪感、自尊心――这是一块磨练细腻的感情的砺石。”
然而一旦妇女遭遇被拐卖,迎接她的只会是地狱般的生活,对方将采取暴力、囚禁等方式使得被拐者无法逃离,严重迫害被拐妇女的精神,许多被拐妇女被解救出来时,精神方面都存在些问题,有的甚至已精神失常。
值得一提的是,部分地方因为落后,信息闭塞,当地人可能意识不到买卖婚姻涉嫌犯罪,所以把买一个媳妇,然后囚禁起来,防止其逃跑,要求其生育当成是正常的事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村里面的人走出山村发展,以及当地教育质量的改善,素质教育的提高,人们也就明白了一些事情并不正常,其实涉嫌犯罪。
2008年3月底,就有群众向内蒙古和林县警察局举报,榆树梁村一户人家的窑洞里经常会传出女人凄厉的尖叫声,并且窑洞被锁的很严实,瞧不见里面的情况,怀疑有被拐卖的妇女。警方当即出动,协同当地派出所,很快控制住了那户人家,找到并打开了那个被锁的严严实实的窑洞。
当门才打开一点,里面刺鼻的气味便传了出来,使得当场不少人差点直接吐出来,只见窑洞的地上有牲畜的粪便,还有人的排泄物,土坑上则是一个蓬头垢面的、衣不蔽体的女人,神志已经不清醒。
经调查,这个女人名叫曹小青,是四川人。1991年,16岁的曹小青因为与家人发生矛盾而离家出走,跑去了自己的二姐家,但却碰上了人贩子,对方见四下无人,并拐走了独自外出的曹小青,后以3000元的价格把曹小青卖给了内蒙古呼和浩特托县徐家窑村的许小三(化名)当老婆。
曹小青醒来后惧怕不已,挣扎反抗,多次尝试逃跑,但都没有成功,被迫给许小三生下了一个儿子,久而久之,曹小青不再反抗,许小三便没有再把她囚禁在屋子里,但其实曹小青一直在实施自救。1993年,曹小青的父亲得到了女儿的信息,并且来到了内蒙古。
但曹父见曹小青已经生下了孩子,许小三也算得上是个本分人,因此不顾曹小青的哀求,把她留在了徐家窑村,然而没多久,许小三发现曹小青消失了,找不到踪迹,便写信告诉了曹父,曹小青逃走了。但其实曹小青再次遭到了拐卖,被人贩子卖到了二前湾村的许三毛(化名)。
许三毛不可能善待曹小青,而且自身的精神状况就有些问题,在折磨过曹小青一段时间后,许三毛就把曹小青卖给了乱岔沟村的庞三宝(化名)。庞三宝的性格更为暴躁,经常殴打曹小青,即使曹小青被迫怀孕,也都未能幸免,因为庞三宝的暴力而流产。
并且曹小青在遭到多次被拐后,精神已经不太正常,身体状况也越来越不好,庞三宝便觉得曹小青没有多大用处,还得吃他的,于是就把曹小青卖到了榆树梁村,这户人家有一对痴傻兄弟,他们的父亲买来曹小青,便是要曹小青给这对兄弟传宗接代。
这些人并不清楚,他们的行为都触犯了法律,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条文所列八种加重情节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曹小青命不由己,遭受非人的折磨,过着不是人过的生活,一直被关在不见天日的窑洞里,被逼着生下了两个孩子,直至2008年,距离曹小青第一次被拐已经过去了17年,曹小青最终被解救了出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