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淄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圆满完成了对高青县、沂源县辖区内的部分养殖户、合作社等养殖场进行省级产地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省级产地养殖水产品风险监测。
为加强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控,切实做好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7月26日-28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和省级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的通知》要求,在省淡水鱼业研究院水产品质检中心技术人员的协助下,淄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执法人员对高青县、沂源县辖区内的部分养殖户、合作社等养殖场进行省级产地水产品、水产苗种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省级产地养殖水产品风险监测。此次抽样分别在高青县抽取了草鱼、鲢鳙鱼、鲤鱼等共24个批次样品,在沂源县抽取了草鱼、鲢鱼等共9个批次样品。
采样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采集、封存送样,严格按照水产品抽样检测操作规范要求,确保样品品质不变,保障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并做好样本建档记录工作。
下阶段,淄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对全市养殖场进行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若发现不合格产品,将严格追究和查处,以全面提高养殖户、养殖(企业)合作社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保障全市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淄博市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佳声 李波 通讯员 杨艳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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