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三则土地征收公告和一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筱溪变电站
一、征收目的、范围及土地现状
因金华婺城筱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需要,需征白龙桥镇筱溪村农民集体使用土地0.44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448公顷:含耕地0.4294公顷。水田0.4294 公顷,沟渠 0.0154 公顷。其他情况详见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四至范围:北侧为水田,南侧为水田,西侧为水田,东侧为水田。(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保障内容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金华市区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通知》(金政办发〔2020〕38号)规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具体为: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婺城区白龙桥镇天河公墓二期
一、征收范围
白龙桥镇下窑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4096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大仙路(二期)
一、征收范围
罗店镇罗店村、迎峰村、鹿村村、新狮街道办事处高村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4.6970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用地红线图(或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罗店镇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金(婺)征2021第41号
一、征收范围
罗店镇罗店村、迎峰村农民所有集体土地8.883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用地红线图(或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金华市人民政府将组织罗店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来源:婺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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