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楚贤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7月28日电(通讯员陈楚贤)近日,为积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福建省明溪县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进多处市场摊点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行动,切实筑牢食品卫生安全防线。
走访中,该院与相关工作人员对市场摊点的食品进货渠道、制作环境等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销售“三无”、过期、变质的食品,并对食品中添加剂含量是否超标进行抽样检查,确保食品销售的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经摸排,某一经营摊点贩卖的米冻中硼酸含量超标,该院对摊贩经营者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禁止在缓刑期间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据悉,为提升商铺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该院定期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和普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法规政策讲解、以案释法的方式,向食品商铺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的有关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商家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为食品安全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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