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答复的函
兰芹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逐步提高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护补助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建议
开展生态公益林补偿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从2001年开始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截至目前共纳入公益林补偿面积达到5137.3万亩,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达123.7亿元,在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生态公益林等生态补偿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一方面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经过先后8次调标,目前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达到每亩21.5元,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省份首位,全省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年度补偿资金规模达到11.2亿元。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差异化补偿。2019年起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269万亩生态公益林实施差别化补偿,补偿标准提高至每亩26.5元,加大了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保护力度。
通过加大补偿力度,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我省公益林质量得到提升,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量年均增长率达到4.83%。据评估,2018年江西省公益林森林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达到5188亿元。
二、关于天然林管护资金补助的建议
国家实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后,我省于2016年被纳入国家天保工程区外的天然林保护“扩面提标”省份之一,由中央财政对停伐的天然林实行补助。截至目前,我省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任务共3215.3万亩,其中,国有270.3万亩,集体和个人2945万亩,目前已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并通过实行“林长制”将天然林全部纳入保护范围。为统一生态补偿标准,保护天然林所有权人权益和管护者积极性,我省大幅提高天然林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安排的天然商品林补助标准集体个人每亩补助16元、国有每亩补助10元基础上,统筹省级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9.85亿元,将补助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亩21.5元。2016年到2020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我省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40.23亿元。
三、下一步打算
您提出的逐步提高公益林、天然林管护补助标准的建议,我们非常赞同。我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标准在中部省份中排名前列,而作为欠发达省份,生态补偿能力仍然有限,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措施,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继续加大林业生态保护建设的投入力度,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稳步提高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补助标准。
(一)探索建立市场化补偿机制。配合省发改委等部门加快建立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开发地区对保护地区、受益地区对受损地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培育森林碳汇等生态效益交易市场,用市场化的办法,拓宽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发展资金来源,增加林区群众收入。
(二)合理利用公益林等森林资源。根据国家有关公益林管理规定,鼓励在不影响整体森林生态系统功能发挥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公益林资源,将公益林的管护责任、限制性经营的权利、政策性补偿与林下资源综合利用的收益进行有机结合,适度开展非木质资源开发与利用,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帮助林农和公益林经营者增加公益林管护和综合经济收入。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在现有差别化补偿试点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加快建立生态公益林等生态补偿动态调整和分类补偿机制。继续推动重点区域非国有商品林赎买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生态补偿机制。
衷心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西省林业局
2021年5月6日
来源:江西省林业局政府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