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主的撤退是宣布一个艺人职业生涯走到头的重要标志。吴亦凡手上的代言,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解约。金主实实在在的动作,是舆论的一个反馈,也是提前嗅得风声权衡利弊的及时处理。
即便是腾讯视频,手上还有个投资了三四个亿的《青簪行》没播,也已经官宣了品牌代言人合作的撤销。无演技无实力的顶流,被影视圈抛弃的进程,该加速度了。
2、吴亦凡工作室的第一次回应,漏洞百出,民法典规定,名誉权属于专属性的人格权利,所以要委托发律师函,也应该是吴亦凡来委托,而不是他的公司来做委托。
星权律师事务所,这些年帮不少明星发了律师函,但更多的,都是用来唬一唬和骗一骗饭圈无脑粉丝。无论是自媒体还是普通个体,在一个顶流及其背后的资本体系面前,都是弱势一方,律师函很多时候,变成了一个恐吓手段。
而无脑粉丝们,拿着律师函当令箭,以为出了律师函,他们的爱豆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这届饭圈,该多看点书了。
3、吴亦凡早上的回复,就像一个气急败坏的,文化程度低下的痞子,没有任何实质回应,还上来就一句「不想干扰司法程序的推进」。这是不打自招,还是根本不知道,发律师函根本就不算进入了司法程序。
吴亦凡背后的团队何其不专业。这似乎也证实了之前娱乐圈「吴三月」的说法,吴亦凡没有长期稳定的团队,通常都撑不过三个月。
吴亦凡背后,最有话语权的经纪人是他母亲,这一点,倒是和上一个被逐出娱乐圈的郑爽也很像。
4、很难想象,如果都美竹没有坚持,没有足够勇敢,吴亦凡会不会再次像小G娜那次一样,全身而退,照样捞金。无论如何,都美竹都足以载入内娱娱乐史册了,有勇有谋,推动娱乐圈风气整治。
5、吴亦凡被捶,不仅仅是私德问题了,也不仅仅是娱乐新闻。它的收场,更应该是法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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