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山东寿光警方了解到,近期,寿光警方成功打掉一个非法资金支付结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总金额超亿元。
2021年4月3日,寿光市公安局圣城派出所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2021年3月9日至3月27日期间,自己经人介绍并下载“山海证券”APP。介绍人向张先生表示,可以在APP上进行外汇投资,收益非常可观,不明真相的张先生信以为真,不料到头来却是空欢喜一场。不但没有赚到钱,反而被对方骗走了46万余元。
“接到张先生报警后,我们立即联合反诈中心民警对受害人的资金流向进行了查询。”圣城派出所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过调查我们发现,受害人的钱分别被转入了刘某和蒙某的农业银行卡中。我们通过技术手段很快确定了犯罪嫌疑人落脚点。”
4月10日,经过前期的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在济宁市任城区万达广场一房间内成功抓获乔某、孙某、王某、刘某、于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作案手机27部,涉案银行卡80余张。
5月19日,办案民警在济宁市任城区某小区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浩、高某福抓获。
经查,2021年1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浩明知他人实施网上违法犯罪活动,仍然组织乔某、毛某、黄某、孙某、何某、刘某、孙某、于某、王某等在临沂市和济宁两地宾馆内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资金支付结算金额达10000余万元以上。
2021年4月中下旬,办案民警又远赴广西横县,先后将犯罪嫌疑人蒙某、宋某磊、陈某、甘某、李某锐、蒙某钊抓获。
经查,自2021年3月份开始,蒙某、甘某等人在宋某磊的领导下,明知对方资金是信息网络犯罪所得的情况下,继续听从宋某磊的领导,下载规避侦查软件,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洗钱转账,用自己或他人的工商、建设、桂林、网商银行的手机银行帮助别人转账并收取好处费。
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寿光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斩断“两卡”行动,所谓“两卡”,除了手机卡与银行卡外,还包括物联网卡、流量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等。
警方表示,为他人违法犯罪提供资金支付结算帮助,即通过非法买卖、出租、出售的“两卡”帮助电信诈骗嫌疑人对诈骗来的赃款进行转账、结算等,干扰公安机关侦查,以此逃避打击,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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