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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在现场:251位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挥旗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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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新社丨张凌燕

有一种感动叫爱的流动。

当2020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将志愿者会旗移交给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唐部长又把志愿者大旗交与2021年“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代表时,全场掌声雷动,共同见证爱与公益精神的薪火相传。

2021年7月13日,2021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北京启动。“1+1”行动由司法部、团中央发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实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向志愿者代表授旗。

来自北京、山东、广东、江苏、安徽、湖北、河北、河南等20个省(区、市)的131名律师志愿者、120名大学生志愿者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再次吹响”出征“的号角。他们整装待发,即将奔赴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贵州、广西、云南等13个省(区)的131个县(区、市)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是什么让他们自愿放弃优越生活?

是什么让他们选择暂离家庭亲人?

又是什么让一批又一批志愿者奔赴中西部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律新社在现场深深感受到,一项公益行动不仅实现了律师职业的最高价值,而且与家国情怀紧密结合。诚如一位志愿者所说:“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盏灯,虽不能照亮所有地方,但只要能发出一点光,照亮一寸角落,那也是有贡献、有价值的。当我们这些灯通通点亮,汇聚在一起,必定能为远方的路带来光明。”

01

自豪、成就、被需要——用青春传递法援之光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20年度工作总结暨2021年度启动仪式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担任会议主持人。张彦珍理事长介绍了该项活动的历史。

出席会议的还有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中央军委政法委政治工作局、国家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司、中国慈善联合会以及司法部相关厅局的负责同志,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监事和名誉理事,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的负责同志,相关省(区、市)司法厅(局)的负责同志和律师管理部门、法律援助管理部门、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各地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负责同志,社会爱心企业、律师事务所代表和个人,参加2020年度和2021年度“1+1”行动的律师、大学生志愿者,还有长期以来关注、支持“1+1”行动和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新闻媒体。

据悉,“1+1”行动是由一名志愿律师加一名大学生志愿者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到中西部法律服务匮乏地区,无偿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为当地培养法律服务人才。

“1+1”行动自2009年启动以来,连续实施12年,共向中西部地区19个省(区、市)400多个县(区)派出法律援助志愿者2000余人/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万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达47亿余元。(数据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网)

这些工作都离不开志愿者的无私奉献。会上,志愿者代表依次上台发言,讲述了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心路历程。

来自广东的龙翔是一名90后律师。作为去年启动仪式上的旗手,当他从唐一军部长手中接过“1+1”志愿者旗帜的那一刻起,他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守初心、担使命、讲奉献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者。

龙翔的援助地在青海省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这里平均海拔在3800米,最低气温能达到零下30摄氏度,常年干燥、寒冷、缺氧。对于一个在零海拔、四季如春的岭南长大的广东人来说,这的确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他努力克服高原反应带来的各种不适,到河南县的第二天就上岗工作,立志要把火热青春挥洒到这片寒冷的土地上。

来自湖北的郑进东律师担任志愿者已连续服务了八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老兵”,多次成功调解群体信访、春节讨薪事件,服务期满还要继续留在海南省保亭县服务,自愿为保亭县的乡村振兴再努力干上几年。

郑进东说,“总有亲朋好友问我,撇家舍业,老婆孩子都管不上,律师业务都荒废了,为什么还在外面不回来?这个被问了多年的问题其实并不难回答,因为,那里需要你!当受援人把这辈子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的时候,当迟来的正义因为你的努力终究没有缺席的时候,面对那种被需要的价值感,你还怎么转身离开呢?”

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县的别尔托古丽·哈非别克是一名哈萨克族姑娘,大学毕业才三年的她,在资深志愿者的“传帮带”下顺利完成了普法教育、纠纷调解等工作。

她表示志愿者的工作并不轻松,每天都要在外面跑。她利用自己的语言优势和法律基础修养,进机关、进学校、走进农牧民家讲解法律,现场解决法律纠纷,受到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欢迎。虽然很劳累很辛苦,但她感到很充实很自豪。

这种自豪感、成就感、被需要感是他们工作中的精神力量。

虽然三个志愿者服务的地区不同,经历也不一样,但他们的初心是相同的。作为“1+1”行动志愿者,他们牢记使命,不负韶华,不负时代,把新时代律师的追求和抱负努力践行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给每一个受援人送上公平正义的法治温暖和力量。

▲志愿者发言代表:郑进东、龙翔、别尔托古丽·哈非别克

活动中,当百余位志愿者全体起立举起右手宣誓时,我们看到了他们眼里坚定而闪耀的光。

这就是他们用青春传递的法援之光,这就是所有志愿者心里的答案。

02

精准扶贫——用法援照亮法治建设之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凝神聚力、社会各界众志成城,还需要发挥法治在脱贫攻坚中的保障作用。

据律新社了解,2021年度“1+1”行动的主题为“乡村振兴·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

《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奋战乡村振兴 “1+1”行动服务脱贫攻坚》宣传片中,总结了“十三五”期间,“1+1”行动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扶贫,累计投入项目资金4793.81万元,向中西部地区15个省(区)400多个县(区、市)派出1200人次法律援助志愿者,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办理案件2.8万余件,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1万多起,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或取得合法经济利益19亿余元,700万余人直接受益。

在成果汇报视频中,大家听到很多人的感谢。不少村民表示“有你们这些志愿者到家里来帮我们解决纠纷,太感谢了,感谢政府的好政策!”脱贫攻坚一线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远比想象的要大,精准扶贫需要法治扶贫保驾护航。

不少志愿者不但在提供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给出了专业性指导意见,而且通过多形式、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在当地逐渐形成人人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1+1”行动的志愿者通过普法将法律送到村民手中,让他们感受到“法在身边”。法治扶贫,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全面依法治国带来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发言中谈到,“1+1”行动历经12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法治民生工程,为解决法律服务资源短缺县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广大“1+1”志愿者听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号令,弘扬志愿者精神,在不断深化全面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中,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把自己的青春奋斗融入党和人民事业,彰显了法律工作者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念。志愿者们一定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牢把握“九个必须”的根本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努力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要打造高素质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高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法律援助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更大实效。

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郭文奇就进一步推进“1+1”行动提出工作要求。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政治担当,把“1+1”行动作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载体和服务保障大局的实际举措,以更高站位持续推进“1+1”行动高质量发展;要突出把握主题,聚焦助力乡村振兴,着力推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着力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服务,着力抓好多元化专业化法律服务,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更实举措开创“1+1”行动新局面;要抓好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服务群众、敬业奉献、严以律己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姜明代表志愿者派出地司法行政机关发言,介绍了安徽省司法厅招募、选拔、管理“1+1”行动志愿律师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副理事长王俊峰宣读《关于开展向“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中涌现的优秀共产党员律师志愿者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大家向优秀共产党员律师志愿者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成绩面前不自满,在工作面前不懈怠,保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推进国家法律援助事业向前发展。

03

心系公益,践行责任——社会各界在行动

法律援助不仅是援助志愿者的事,更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支持。

活动中,与会领导向2020年度优秀志愿者代表和2021年度“1+1”志愿者代表颁发证书,同时也向捐赠单位和爱心人士代表颁发证书。

社会各界奉献爱心,为“1+1”行动捐赠资金。律新社在现场看到捐助展示中,中原海运慈善基金会捐赠600万元,中国烟草总公司捐赠300万元,中国海油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公益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捐赠100万元,新中国刑法学主要奠基者高铭暄教授个人捐赠100万元,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捐赠58万元,中国民生银行捐赠50万元,北京银行捐赠20万元,广东国亮律师事务所主任叶进国个人捐赠20万元,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个人捐赠10万元,德恒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王丽个人捐款10万元。

这些捐赠单位和爱心人士秉承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积极为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资金,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除了这些捐赠单位和爱心人士,还有很多平台也在为“1+1”行动深入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提供了有力资源。

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拍摄的纪录片《民之法典》,深入展示了“1+1”志愿者在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中的生动实践;《法制日报》开设专栏,为“1+1”行动和法律援助工作搭建起一个常态化宣传方式;法律援助志愿者培训基地在司法行政学院挂牌成立。

践行社会责任,社会各界都在行动。

04

服务有期,援助无期——法律公益之灯常明

由“1+1”行动延伸出的法律公益精神正在生长,犹如一盏灯塔照亮了很多人。

有人说,志愿者是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余香”是什么?是予人帮助后的心安,是能够拥有一份强大的信念能量。

志愿者刘勇作为广东一家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主任,志愿服务期结束后,他在援助地设立了一个办事处,为当地培养律师人才,给当地村民继续提供法律支援。类似这样志愿者留在援助地的案例还有很多。

律新社了解到,随着“1+1”行动不断深化,“1+1”志愿者精神得到了有力的弘扬。“十三五”时期,加入“1+1”志愿者队伍的共产党员越来越多,达到50多人;2021年度新招募的志愿者中,党员志愿者比例较上一年度又提高了20%;博士、海归学者、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越来越多,达到40多人;服务期满后,留下来继续支援当地法治建设、或回到执业所在地创办法律援助公益机构的越来越多,达到60多人,今年又有49名律师选择继续留在志愿者队伍中,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做出新贡献。

利他,是最高境界的利己,真正能坚持长久的,往往是在利他中实现精神的利已、在利人中完成真正的自立,是利已与利他的和谐统一。

专业成就更完美的公益,公益成就更专业的律师。

律师行业除了“1+1”行动外,也一直积极探索并开展各类党建公益项目,将党建工作与社会责任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越来越多律所用党建工作引领律师队伍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律师业务、律所发展的全过程和各环节;秉承“源于社会,回报社会”的理念,坚持以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投身社会公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此次会议,很多热爱公益的律所代表也派员参会,参会者在现场被志愿者感染,感悟良多。作为法律人中的一员,感受到了号召,深刻意识身上背负的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公益之路从来不孤单,因为前行的路上总能遇见一些志同道合的同行者,他们用爱和善心践行着自己的公益理想,影响着身边一批又一批的人,引领和感染更多人参与其中。

面对“1+1”行动展示出来的公益活力,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院长吴宏耀在活动结束后接受律新社采访时表示,大多志愿律师都来自经济相对富裕的地区,到了新的工作环境,在生活、工作等方面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挑战。但是,如果能够认识到,这就是当地人民群众真实的生活,这就是国家为什么要实施法律援助“1+1”行动的原因,就是国家派律师来这些地方的价值和意义所在,那么,志愿律师就能够在点点滴滴的法治实践中感受到自己心灵的成长、法治信念的提升。

律新社观察到,其实这也是中国法治事业所需人才必须具备的视野和情怀,只有根植于中国社会基层建设,才能找到法治报效祖国的根本路径。法律公益的灯塔精神,不止于公益,不止于法律,而是一个人家国情怀的最大担当。希望更多人深入理解,积极参与公益,在利他中找到人生和事业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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