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4日,ST新光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及董事长周晓光,因在认购新光圆成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隐瞒其与认购方为一致关系行动人的事实,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的行政处罚,新光集团及其董事长周晓光,被处以共计70万元的罚款。
控股股东隐瞒认购方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ST新光在公告里称,7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5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2016年3月7日,新光圆成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30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年7月,新光圆成完成非公开发行后,光大保德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富增4号资管计划成功认购的股票,占新光圆成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1.48%。富增4号资管计划参与认购的总金额为3.2亿元,其中,优先级份额2.1亿元,出资人为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劣后级份额1.1亿元,出资人、资产委托人为义乌市翔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义乌翔程”)。
经查,富增4号资管计划的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均由新光集团提供融资安排,产品名义资产委托人义乌翔程的成立、运作和管理实际都由新光集团负责,对优先级份额持有人的差额补足义务也由新光集团承担。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认为,新光集团存在以富增4号资管计划参与新光圆成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情形。根据2014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已修订)、2020年《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一)、(五)项的规定,新光集团与富增4号资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新光集团未主动告知新光圆成与该资管产品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导致新光圆成2016年至2019年期间有关定期报告未能如实披露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及合并持股情况。
新光集团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2007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已修订)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周晓光作为新光集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做出以下处罚决定:
一、责令新光集团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二、对周晓光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周晓光实控*ST新光两年前破产重整
天眼查股权穿透显示,新光集团为*ST新光大股东,持股比例62.05%,实际控制人为周晓光,最终受益股份约为51%。
据相关报道,2018年9月底,ST新光控股股东新光集团发生债务危机,多只债券违约。根据2019年新光集团公告,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含新光圆成)共有金融机构有息负债总额约340.85亿元,其中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约121.13亿元(已违约)。公司已披露的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总额约56.63亿元。债务危机发生后,包括银行、信托、基金、民间借贷者在内的大批债权人将新光集团告上法庭,其中3月份新增诉讼、执行案件就有近10起,涉及金额数十亿元。
2019年4月25日,*ST新光控股股东新光集团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然而,在已经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新光集团破产重整进展缓慢,也未能实现重组。
随着新光集团的债务违约,旗下上市公司新光圆成被ST,股价暴跌超80%。新光集团所持ST新光股份,全部被司法轮候冻结。但有意思的是,步入2021年后,*ST新光股价从0.75元/股一路上涨,到目前涨幅超400%。7月14日收盘,*ST新光股价跌停,报收4.14元/股。
周晓光摆地摊起家,曾是浙江女首富
作为新光集团的董事长,周晓光的名字大家可能并不熟悉,但是2017年,有一部热播电视剧叫《鸡毛飞上天》,由张译、殷桃等主演,它再现了“中国小商品城”义乌改革开放以来曲折又辉煌的历程以及几代浙商的奋斗史。剧中主人公所参照的原型,就是周晓光。而周晓光,也曾是浙江女首富。
周晓光1962年出生于诸暨,17岁就开始闯荡社会,现任浙江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胡润百富榜上,周晓光、虞云新家族以300亿元财富排名第53位。2018年3月,周晓光在“胡润全球白手起家女富豪榜”上排第26名,成为浙江女首富。
周晓光从在义务摆地摊开始,与丈夫虞云新一手缔造了全球最大的人造首饰时尚品制造商,后又跨界经营房地产,借壳踏进资本市场。新光集团巅峰时刻,业务涉及饰品、高端制造、房地产、金融、互联网等多个领域,拥有1家上市公司、参股2家上市公司,拥有近百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总资产一度超过800亿元。但最终却折戟在房地产市场,如今负债累累。
据阿里拍卖信息,自8月2日起,接连4天,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天都会在阿里拍卖上开拍一套别墅豪宅。
这几套豪宅都位于东阳市江北街道江滨北街金色港湾6幢,每套价值都在1641万元左右。
这四套房分别为1-1,1-2,2-1和2-2号,都建于2008年,房屋总层数都是4层,所在楼层-1-3,南北朝向,户型为双拼别墅,建筑面积均为606平方米左右,毛坯房未装修。
公公告中说,这四套房的所有人均为虞某某、周某某,从法院公布的房产评估报告中表明权属虞云新、周晓光,也就是新光控股集团的实控人周晓光及其丈夫。而据天眼查风险显示,目前新光集团公司共有被执行人信息4条,执行总标的约31.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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