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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中文网讯】日前,税务管理局发布一则声明,企业三个月税务报告、特别商品税三个月季度报告,可通过线上相关部门进行提交。据悉,按照税务部门相关规定,纳税商人须每三个月向所在镇区税务管理局提交税务报告。
从事进出口的商人,须每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交特别商品税报告。企业所得税的季度报告须在三个月后的一个月内提交,特别商品税的提交期限为10天。为了方便纳税商人提交季度税务报告,税务管理局实行了E-Filling Management System电子系统。
据悉,已获得纳税人识别号码(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TIN)的大型纳税商人,中型纳税企业等,也可通过线上的方式提交三个月税务报告。在登陆税务管理局www.ird.gov.mm 网站后,纳税者可通过E-Filling Management System登记季度报告。
此前,税务管理局曾发布消息,逾期没有登记税务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理。想要咨询税务相关的商人,可拨打宣传部电话067-3430533、067-3430522或税务管理局信息与技术分部01-8379021询问。
愿缅甸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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