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各项税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依法纳税也是每个公民义务,依法纳税更能体现公民的主人翁意识!
什么是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采用定额税率,其标准取决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和经济发展程度。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莫名的催缴单
近日东陈楼村多位村民收到一份手抄和打印疑似“催缴单”,之所以说它为“疑似”,是这份“来历不明”的催缴单仅有收款账号、收款人姓名,没有落款单位与公章,根据村民提供的“催缴单”(如↓图所示),收款人为陈洪亮,催缴款项为耕地占用税,其中手写的部分注明了村民所建房子的“平方数”。
催款单”
后来了解到陈洪亮为齐老乡财政所所长,账号是私人账号还是公用账号仍在核实中,至于手写“平方数”村民认为大多不是实际平方数,什么时候丈量,谁丈量的一概不知!
正当遭到村民们质疑时,村干部与包片领导主动找上门向收到“催缴单”做出了解释声称“盖房子只要是没有相关手续的都要交”村干部向村民展示了一份2019年7月16日河南省公布的一份(河南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确定)材料,再无其他!
宅基证
旧证“被”作废
收到催缴单的村民们心情忐忑,议论纷纷,更让人疑惑和不解的是早在2003年已经办理宅基证的几户人家同样也收到了这份“同款”催缴单。
7月8日下午三时许,几位村民手持宅基证来到村部见到了“满脸通红”“酩酊大醉”的村书记张义明,一探究竟,搞个明白。
村书记接受村民宴请视频截图
张义明书记“醉意绵绵”的声称:“你们手里宅基证怎么办理的难道你们不知道?”村民:“当时村领导和负责乡里土管工作的陈守军办理的,该交的费用当时已经交了,现在又让我们交我们认为不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有宅基证是否应该缴纳土地占用税时,现任村领导和包片乡领导,就已经给出了村民“假证”的认定。
期间,有村民向该村书记张义明提出,如果当时乡领导办理的是假宅基证,就选择报警,张书记奋然改口声称:“当时人家(乡领导陈守军)帮你们办理了宅基证,你们再去报警这样做就不对了”,而村民认为如果03年办理的宅基证是假的,就应该选择报警,追究制假贩假者的法律责任,那么村书记为何会阻止报警?是法律意识淡泊还是有意保护制假贩假者?耐人寻味!
一番唇枪舌战,该村书记张义明向几位手持宅基证的村民义正言辞的保证:“如果当时(03年)你们交1500元绝对给你们减1500元,交2000减2000,其他的你们就要到土管所去问所长了”。
任性不?这也更进一步断定此次收税的伸缩性,众所周知国家任何税费都有严格的标准,土地占用税也有相关减免政策,但一位村书记说减就减,且无理由的减免,究竟是这是权利的任性,还是制度体系的不完善?
无任何国土部门、税务部门正式文件,仅凭两张“废纸”(催缴单)就让村民转款,这本身就让人生疑,村书记这么一来更加深了村民对此次税费收取的质疑。
齐老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新官不理旧帐
村里没有给出持宅基证仍要收取土地占用税是否合理的说法,几位村民随即来到淮阳县齐老乡自然资源所(国土所)。
国土所一位负责人,接待了几位村民,村民将宅基证呈上让其辨别宅基证的真伪,这位负责人翻看一番声称:“有省政府土地专用章和淮阳县政府土地专用章我们土管系统出来的证不可能是假的”,这样一来几位村民放松了许多,毕竟宅基证的真伪给出了具体答案。
当问起有“合法”宅基证是否应该缴纳土地占用税时,国土所负责人声称:“在那个年代只要拿钱就给办理,现在不行了土地管理严格,最主要的原因是你们的土地性质没有变,你们这次交了钱会自动变成建设用地”。
至此几位村民恍然大悟,真正的症结出现在了宅基地的土地性质上,而并非宅基证的真伪上,反观此事,2003年村委同意申请、乡政府负责土地干部陈守军批复,东陈楼村五户人家才拿到了宅基证,不可忽略的是每户当年都交纳了1500元,而土地占用税是近几年实施的,当年的1500元抵顶现在15000元应该不算过分,这笔钱算什么?工本费?还是辛苦费?严格意义上说就是土地变更所需费用,也可以说是耕地占用税。
钱交了,宅基证拿到了,老百姓自以为合情合理合法了,这是朴实的中国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即使土地性质没有变更为建设用地,试问是老百姓的错吗?
如今齐老乡自然资源所、枣园村委显然把这种遗留问题甩锅给了老百姓,你们身为基层干部扪心自问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了吗?
就这一问题,笔者第一时间与北京知名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处获悉:土地使用税宅基地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进行征收的时候,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而且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来逐步的进行,但当然并不是所有类型的土地都需要缴纳使用税收,比如说如果是用来自己使用而不是营业使用的话,就不需要缴纳这个相关费用。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宅基地在农村是非常常见的,因为有的人家里没有住房,那么它又属于农村户口,就可以按照一宅一户的原则分得宅基地,一般情况下来说宅基地它是属于自用的房屋,也就意味着不能够进行营业等活动,所以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笔者想说,齐老乡此举是真正的为国家收税还是另有隐情,不做推断,国家税法明确载明只有税务机关才能够征税,齐老乡这是唱的哪一出戏?
新官不理旧帐,那是年代所致,齐老乡自然资源所与枣园村委口口声声说是那个年代的问题,难道你们这样做不是与现在法制体系背道而驰?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是俗语,也是几千年官与民最真实的写照,如今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无论你是贪腐败份子还是真正的人民公仆,百姓心中自有定数,最后笔者引用一句流行语: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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