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兴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聘用工作人员侯双能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侯双能在2017年农村散居特困民政救助供养工作中,未深入村(社区)及时收集掌握农村散居特困救助供养人员黄某某死亡情况,发现该问题后仍未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导致民政局多发放黄某某6个月的供养补贴2580元。2015年10月、2016年11月,侯双能在编报重度残疾人护理和居家护理补贴发放表时,明知红岩村李某某、白果村谢某某已死亡的情况,仍未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减,导致多发放相关补贴400元。2019年7月,多发的补贴退回专款账户。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2020年5月,候双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科负责人林勇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林勇时任原县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管理科主要负责人期间,自2017年5月起长期未对纯阳大道养护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科室市政网格巡查员李文均长期未巡查纯阳大道的情况失察,导致纯阳大道路面严重破损未得到及时修复,严重影响群众出行,造成不良影响。因不正确履行职责,2020年9月,林勇、李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宝墩镇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刘兰芳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8年,刘兰芳作为太平场社区党委书记和日间照料中心负责人,以镇政府拟将日间照料中心包装打造邻里中心为由,长期未按规定组织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致使社区老年人未享受到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2019年8月,刘兰芳违反相关规定,将日间照料中心房屋租赁给无资质人员开设超市和药店,造成不良影响。因违反工作纪律,2020年9月,刘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普兴镇袁山社区居委会主任罗胜全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期间,袁山社区村民租用袁山社区复耕地块非法经营建筑垃圾消纳场,侵占耕地面积15.68亩,非法经营金额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在此过程中,罗胜全作为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人,组织开展巡查检查不力,导致非法倾倒建筑渣土问题存在一年多时间,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因不正确履行职责,2020年12月,罗胜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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