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单行本在海口新华书店上架销售。 刘洋 摄
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正式颁布实施。6月21日,在国新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国人大支持指导下,用好用足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及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和地方性法规制定权,加快海南自贸港法治体系建设。
“我们将认真研究谋划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四梁八柱’的构成内容,列出海南自贸港重要法规清单,并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尽快对自由贸易港封关前和封关后的配套法规制度的制定作出安排,特别是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财政税收优惠、营商环境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人才支撑、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前谋划储备一批与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项目,并制定和实施好年度立法计划。”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立法项目统筹,急用先立,突出重点,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破产条例、商事注销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一批配套法规的起草论证审查工作,争取尽快出台。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中国特色”,借鉴国际成功经验,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一步拓宽人大代表、企业、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充分听取民意。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各方面专家学者的作用,推动智库“外脑”为立法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智力支撑。在立法形式上,更多关注一些“小切口”立法、“小快灵”立法、立“短条例”,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提升立法的质量和效率,使海南自由贸易港立法工作有一个崭新的面貌。
回顾过去3年多时间,海南全力配合国家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调整法律法规,积极谋划推进自贸港法治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完善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把快立法、立好法作为依法履职的重要任务,充分运用省级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加快地方立法。特别是围绕“自贸港建设要把制度集成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突出立法创新,为海南制度集成创新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比如,以立法促进重点园区管理制度创新,制定重点园区极简审批条例,拓展施行极简审批政策的范围,有力促进了海南重点园区的改革创新,提高了重点园区的行政审批效率。
在大力推进立法创新的同时,海南还注重对自贸港法律体系的研究,成立自贸港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召开立法学习研讨会,并先后与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海南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等多所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自贸港法律体系研究工作。经过3年多的立法研究、探索和实践,自贸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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