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2021年度结息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确保2021年度结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时间节点安排
(一)6月28日18:00至29日18:00,停止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转出、销户支取相关业务。
(二)6月29日18:00至7月1日8:30,暂停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和发布在爱山东App、烟台一手通、山东政务服务网的烟台公积金业务服务;暂停业务信息系统,停办窗口业务。
(三)7月1日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7月1日后,各缴存单位可到缴存地中心打印住房公积金单位年度利息单;已使用Ukey的缴存单位可在网上服务大厅自行打印。
请各缴存单位及缴存人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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