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在辽宁大连,《半岛晨报》报道:2021年6月22日14时40分,63岁的刘军在大连西岗区八一路的马路中间,捡到了装有成捆现金的袋子。
刘军拾起后报警,把18万元现金交还给失主。
通过视频中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和看出:
1、63岁的刘军,在大连街头,捡到一袋子现金18万元,交还给失主后,失主要扫码转账酬谢,被63岁的刘军婉言谢绝!真是拾金不昧啊!
2、原来,失主李先生也是太大意了,这么多钱,18万元啊!不是小数目了,不能放在身上吗?用白纸包裹着18万元,然后装在一个小小的塑料袋里,还挂在摩托车的挡板上,不丢失才怪呢!
3、现在能够做到拾金不昧的人不多了,63岁的刘军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和称赞啊!对他的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我们应该用双手大拇指给予点赞!
我的感触和建议如下:
1、63岁的刘军能够做到拾金不昧,并报警,真是令人非常佩服和敬畏的!
他对18万元的现金,不为所动!在当今社会上,充斥着物欲横流,以金钱至上的情况下,还能够做到这样的善举,实属不易啊!
2、建议失主李先生应该把钱放在身上,至少钱从身上掉出来时,身体会有感觉的,就能及时发现!幸好失主李先生遇到了拾金不昧的63岁的刘军,并物归原主,否则这18万元上哪去找啊!
总之,我们要学习63岁的刘军的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希望这种精神能够发扬光大,代代相传!
你对此事怎么看?请留言谈谈你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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