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刘富珍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垦利区监委监察调查。
刘富珍简历
刘富珍,女,汉族,1970年7月生,山东东营人,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
1992年7月至1995年5月,任东营区第一中学教师;
1995年5月至1997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书记员;
1997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辛店法庭助理审判员;
2000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助理审判员;
2001年10月至2002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07年6月至2012年9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12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2017年2月至2017年5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17年5月至2020年4月,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副科级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20年4月至今,任东营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来源:廉洁垦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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